怎样理解我国“一府两院”的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12
在《政治生活》学习中,会碰到我国“一府两院”这个概念,有的学生常把它们混为一谈,其实它们是既有区别又有相同之处。它们的相同点是:我国的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职能的重要工具。它们都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其组织和活动原
则都实行民主集中制,并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汇报工作,受其监督。
但它们也有严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行使的职权不同。人民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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