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经》中“兴”的手法,在实质上可否认为是一种

如题所述

勮瀺娯薗鄱Bac1 :你好。
《毛诗正义》释曰:“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也就是说,“兴”是“诗”之所以形成的方法,是《诗》的创作方法之一。由于毛诗影响巨大,其后说诗者受此说影响也甚大。在这种情况下,“兴”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作为解释经义的工具来讨论的。
  那么“兴”的具体含义又是什么呢?孔颖达又详细解释到:“司农又云:‘兴者,托事于物。’则兴者起也。取譬王逸又进一步举例解释道:“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密妃佚女以譬贤臣……”那么这里的“兴”的含义就很清楚了,在王逸看来,“依诗取兴”是一种接近于现在所说的比喻的修辞手法,用王逸的话来说就是“引类譬喻”。 引类,起发已心,诗文诗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王逸又进一步举例解释道:“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密妃佚女以譬贤臣……”那么这里的“兴”的含义就很清楚了,在王逸看来,“依诗取兴”是一种接近于现在所说的比喻的修辞手法,用王逸的话来说就是“引类譬喻”。
——录自亚非拉网 作者: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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