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建国后进行过姓名制度或者姓名登记制度的改革,如废除姓名中的字与号,求具体的文献资料!

如题所述

“字”的本意是生孩子,所以最开始给孩子起“字”,有起小名的意思。

后来起字一直都是贵族和知识分子的习惯,一般普通百姓还是很少用的,一直到民国时期还很流行,稍微有点知识的人都会起个字,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新的户籍制度,登记户口的时候不登记,就渐渐没有人用了.

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1958年1月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


所有个体被普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大类。


资料可见1958年1月9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追问

我想了解的是关于人名中的字与号的废除的具体规定。能具体说一下吗?

追答

户籍登记制度里没有字和号这一项,所以就没有字和号了

1958年1月9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就证明没有字和号的要求

追问

1950年有个《城市户口管理条例》的文件,但找不到原文。谢谢了。

追答

1951-07-16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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