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制与两院制的优缺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7-05-1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机关而得名的,可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核心作用和地位。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中的核心权力,而人民代表大会又是由一院组成的。在西方国家,其行使立法权的议会通常由两院组成,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构成。

人民代表大会不设上院和下院,或者叫参议院和众议院。在西方的宪政理论中,一直有一院制说和两院制说,有学者主张一院制,也有学者主张两院制。西方的两院制源于英国的上院和下院,而英国的上院和下院制度的形成,则是政治实践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在我国,在历史上没有两院制的传统,即没有实行两院制的政治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一院制。在现行宪法起草过程中,有人主张实行两院制,将原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定位为上院,而将政协定位为下院,两院共同议事,互相制约。在通过的正式宪法中没有采纳这一意见。

两院制的优点是两院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使得法律案或者其他重大议题能够慎重,其缺点是分别通过才能作为议会的正式法律,这样两院之间容易互相扯皮。特别是在西方实行的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下,各政党均具有自己的利益,两院制实际上成为政党之间利益较量的机制,容易为政党利益所利用。

我国不实行西方式的政党制度,而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代表了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党之间的关系与西方完全不同。在这种政党制度下,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在议事程序上实行三读及其他措施,完全可以达到西方两院制下法律案慎重的效果,同时又可以在保证各方面利益充分表达的前提下,使议事效率更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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