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中的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有什么区别

请分别举个例子

比喻和类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含有一个“比”字,但含义不同。比喻中的“比”是“比拟”的意思,“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叫譬喻。”(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比”是“比较”的意思,所谓“类比”,就是“比较类推”。比喻只能依据本体和喻体的相似点进行比拟,而类比在依据主体和客体的相似点进行充分比较的基础上,还可以依据相异点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主体事物的某些性质有甚于客体事物相应的某些性质的结论。
类比证论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是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已知事物”是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即受蒙蔽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
比喻论证,就是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论证观点的正确的一种论证方法,又叫喻证法。“喻巧而理至”,由于这种方法是用容易理解和浅显的事物来说明不易理解和较深的事理,具有形象性,就能将抽象的道理予以具体化,做到深入浅出、平易生动,从而加强对论点的证明。
类比论证和比喻论证在鲁迅的《拿来主义》一文中都有体现。文中第3段为了证明“送去主义”的错误,他采用了类比的方法。如下:
附原文: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4〕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5〕。
尼采:自诩是太阳 中国:—— 自诩地大物博
光热无穷 —— 煤矿丰富
只是给予,不想取得 —— 只送去,不拿来
他发疯而死 —— 亡国灭种
文中第9段运用了比喻论证。附原文如下: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喻体事物 态 度 本体事物 态 度
鱼 翅 吃 掉 文化遗产中的精华部分 吸收(使用)
鸦 片 送药房供治病 精华和糟粕并存的部分 趋利避害(使用)
烟枪和烟灯 留一点,毁大部 文化遗产中的旧形式 作为史料、反面教材(存放)
姨太太 散 去 文化遗产中的糟粕部分 剔除(毁灭)
本处用来比喻论证,使深奥的抽象的道理变的浅显易懂。使我们明白了如何挑选。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类比论证是通过比较类推进行证明得出结论。比喻论证则是运用比喻这种修辞手法来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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