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曾经记得在什么地方看到过英国曾有过一位华人公爵,求确切资料!~谢谢哈!~

如题所述

你肯定弄错了,应该是英国有华人受封属于平民的不能世袭的骑士爵位,而英国的公爵是世袭贵族和上院议员,绝对没有华人。英国的贵族,现在分为“宗教贵族”和“世俗贵族”两类。所谓“世俗贵族”,矢志不以宗教为职业的贵族,又分为“世袭贵族”、“终身贵族”和“法律贵族”三种。顾名思义,“世袭贵族”的爵位可由子孙后世永远承袭,这是英国贵族的主体。“世袭贵族”由英王或女王加封,近二百年来其数量激增,十九世纪前,英国仅有一百四十多名“联合王国世袭贵族”(指苏格兰贵族和爱尔兰贵族以外的英国贵族),十九世纪新加封了约二百五十名,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又加封了四百多名。英国的“世袭贵族”共分五个等级,即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承袭这些爵位的女性则相应的冠以女字。只是到了近代,一些女贵族才不是通过继承而是由女王直接加封,获得自己的爵位的。这五等爵位中,公爵以下的四等,一般都统称为“勋爵”。世袭贵族(Hereditary peerage):现在已经很少授予王室以外的公众人士;即使是王室人士也很少。终身贵族(Life peerage):所有终身贵族都拥有男爵Baron(Life Peer)的爵位,并且都是上议院成员。终身贵族的爵位不能继承。一些人获封为终身贵族并不是由于他的成就,而是通过册封让他可以进入上议院,比如大法官等(法律贵族)。终身贵族是为了防止议会上院议员人数无限制增加的状况,根据1876年的《上诉权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和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而设立的。1964年以来,英国新加封的贵族除前面提到的前首相麦克米伦外全部都是“终身贵族”。“法律贵族”(Law Lords)实际上就是执行上院司法职能的几名高等法官。这些“司法贵族”一般不参加上院法律业务以外的活动,爵位也只限于本人,且多为男爵(1958年后全为男爵)。从男爵(Baronet)和骑士(Knight):除了以上英国的贵族,这两级也受勋但是属于平民阶级,尊称只能是Sir(爵士),而且一般用于名前或全名前,不能仅用于姓氏前。从男爵爵位(Baronetcy)可以世袭,骑士爵位(Knighthood)是由中古时期的“骑士”沿演而来的一种非世袭性爵位,册封后名字前可冠以Sir/Dame(爵士/女爵士)的尊称,除头衔外骑士没有什么特权,无特别的封号,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英国现有男爵士(骑士)约三千人,女爵士(骑士)仅二百人。骑士爵位有两种册封方法:一是获颁爵士级骑士勋章,是不同勋位骑士团(Chivalric order)的成员,例如GCMG、DBE,等等。这等别的爵士会在名字前冠以Sir/Dame的尊称,名字后配以爵士级勋章头衔的缩写(例如:Sir Edward Youde, GCMG, GCVO, MBE),在署名时多用简写或只写Knight,在公报中通常以简写标示。第二种是单纯的骑士爵位——下级勋位爵士(Knight Bachelor),大多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只有男性获第二种册封成为Knight Bachelor,若有女性获得同等荣誉,会按第一种方法被册封为DBE,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称。这级别的爵士不是受勋骑士团的成员,没有正统的头衔缩写,但也有在名字后配以「Kt」的缩写(注意是小写t)来特显这个荣誉。
英国现存的公爵领有21个(按创立时间早晚排列):康沃尔(王储专有,起源金雀花王朝)、诺福克(菲查伦-霍华德家族)、萨默塞特(西摩家族)、里士满和戈登和伦诺克斯(戈登-伦诺克斯家族)、格拉夫顿(菲茨罗伊家族)、博福特(萨默塞特家族)、圣奥尔本斯(博克莱尔家族)、贝德福德(罗塞尔家族)、德文郡(卡文迪许家族)、马尔伯勒(邱吉尔家族)、拉特兰(曼纳斯家族)、曼彻斯特(蒙塔古家族)、诺森伯兰郡(珀西家族)、惠灵顿(韦尔兹利家族)、萨瑟兰(莱维森-高尔家族、萨瑟兰-莱维森-高尔家族及埃杰顿家族)、威斯敏斯特(格罗夫纳家族)、法伊夫(杜夫家族及卡内基家族)、格罗斯特(温莎家族,即现任王朝)、肯特(温莎家族,现任王朝)、爱丁堡(蒙巴顿家族)、约克(蒙巴顿-温莎家族)。其实更准确地说,这个表单里包括的是1801年以前不列颠本岛创立的和1801年联合王国成立以后创建的所有现存公爵领,联合王国成立之前的爱尔兰和苏格兰公爵领并没有包括在内。你看这里很明显是没有华人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