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同居,对方借的钱后分手了,我要还钱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是借款,应该要还。如果是恋爱期间共同消费或者是赠与,则无需返还。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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