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1年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当年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200万元,当年公益性捐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27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400*400+10=410 向大学直接捐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追问

你在哪儿复制的呀,跟我要问的问题有关系吗

第2个回答  2011-05-27
当年可税前扣除的损赠限额=1200*12%=144

纳税调整金额=200-144=56追问

那当年公益性捐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是多少啊,怎么算啊,答案是1144,这个是不对的吧

追答

你的答案错了。

我是对的。

不相信我,我也没有办法。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