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名字前后对房子产权问题

前年我们夫妻购买了商品房,在签购买合同时,男方名字在前,女方名字在后,当时不清楚这个名字先后是否会引响办产权时的产权证所有人,现在房子拿到了,正要办理房产证,现在我要成为这个房子的产权人,丈夫成为共同居住人,像这样一个情况,我需要做那些事情呢
是现在我要成为产权人 丈夫成为共同居住人 具体怎么操作。。。。恩 这个问题帮人问的 别谴责我啦

只要你们还是夫妻,不离婚,此套物业的房产证上无论有没有你或你丈夫的名字,都是共有财产,任何一方如果哪天要卖掉此物业都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所以倘若你一定要那样操作(即:你要成为产权人 丈夫成为共同居住人),很麻烦,很烦琐!最终的结果还可能不尽人意。
还有名字无所谓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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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8
干嘛要分个前后呢,没必要的,只要房产证上你们二人共同拥有该财产,就在法律上有同等待遇的。既然在一起了,在关键问题上(法律上)是公平公正的就可以啦。如果你在方方面面都要想的这么细,一定要在这其中占个优先什么的。以后的日子也是不好过的。因为这样不是财产公不公平的问题,在心里上你已经拒绝了“公平”二字了,你说我说的在不在理啊?!追问

那现在我成为产权人 丈夫成为共同居住人 怎么操作。。

追答

呵呵呵,不好意思,无谴责的意思,只是心直口快了些多说了两句,别见怪。
你的意思是丈夫不是产权人,只有你给的居住权而已。那就直接了当,房产证上不出现他的名字吧!两种方法,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几年时间内房子是你一个人全部出资。并对方给予确认。二、如果是这些年共同出资,你还要这么做,就要让你的丈夫同意以赠予的方式放弃他的权利。其它没有任何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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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08
没有必要。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3个回答  2011-06-08
1、 签字谁前谁后是不影响产权证所有人的利益的;
2、去“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过户就好了,直接在产权证上面留一个你的名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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