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县里某事业单位工作,现市里的开发区的某事业单位想借调我过去上班,我想知道,我要经过县里的哪些审批程序才能顺利借调到市里的开发区某事业单位去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借调人员条件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借调部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审批(备案)表》,写明借调干部姓名、借调期限、借调事由等,经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按归口报党委、政府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审核后,由县编委主任审批,再由组织人社部门下达《借调人员通知》。
因全局性的中心工作成立临时机构需借调人员的,由组建临时机构的牵头部门提出借调人员计划,经分管的党委或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履行借调手续。
审批条件
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满或服务期满);
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对拟调人员身份和调入单位岗位进行审核;
2、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3、提交县长办公会议或编委会议研究决定;
4、符合条件的出具调干(工)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
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调动报告;
2.单位申请调人报告(经调入单位分管或挂点领导同意);
3.调动呈报表《干部(工人)调动呈报表》;
拓展资料:
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
人员借调一般是由于技术攻关、引进专案、确保重点建设或扩大事业范围等原因,急需某类专用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在调用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取取的临时或短期借用的办法。假如有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乙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与甲单位协商后,请该劳动者到乙单位为乙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
借调人员,甲、乙两个用人单位需要认真协商,并签订借调人员协议。该协议应将借调时间、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涉及被借调人员的劳动权利、义务约定详细、明确。例如被借调人员的工资是多少,由谁承担,由谁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谁承担等。
顺便讲明,被借调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无论由甲单位还是乙单位承担,负责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单位必须是甲用人单位,因为被借调人员是与甲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如果被借调人员因劳动权利义务与乙单位发生纠纷,甲单位有责任与乙方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该纠纷得不到解决,被借调人员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将甲单位作为被诉人,将乙单位作为第三人,要求其参加仲裁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员借调
借用工作人员的单位和被借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方能进行借用: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必须向市委组织部递交书面申请;
2,填报《长乐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借用审批表》;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
3,科级干部借用须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4,借用的工作人员在借用期内由借入单位管理、使用、考核;
5,行政、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借用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借入单位出具被借用工作人员的工作鉴定材料。
借用工作人员的单位和被借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方能进行借用: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必须向市委组织部递交书面申请;
2,填报《长乐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借用审批表》;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
3,科级干部借用须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4,借用的工作人员在借用期内由借入单位管理、使用、考核;
5,行政、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借用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借入单位出具被借用工作人员的工作鉴定材料。
注意:
一般事业单位借调各地都有各地的规定,以下是一个比较通用的事业单位借调规定:1、需借调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先向编委办写出核编请示,说明单位现有编制、在职人数和借调工作人员的理由(说明岗位需求和借调人员素质要求)、人数和借调时间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市里的开发区也是县级单位,平级的,又是跨县的,不需要经过县长办公会议讨论么?我的人凭什么拿给你去用?
追答是借调,而不是调动人员,这两件情况是有本质区别的。借调,不涉及人员编制问题,既不增加编制,又不减少编制,只是你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同意放你走而已,你单位负责人和市级事业单位之间商量怎么处理好你的发工资问题就可以了。调动,就涉及人员编制了,需要上办公会研究,通过编办来办理相关的手续。
从县级单位借调到市级单位,在县城里很快会传开,你单位的负责人如果不给县领导汇报,会有一定的压力的,所以他会提前向县领导汇报这件借调的事情,只是满足领导的知情权,虚荣而已。
拓展资料:
编制: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以及公益性岗位,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