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声》【朱自清】美文赏析

就是读后感。初二水平就好。400字

昨晚中西音乐歌舞大会里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曲清歌,真令我神迷心醉了。

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这时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雨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的甜软的光泽便自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日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在都带了黯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销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大约也因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秾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园外田亩和沼泽里,又时时送过些新插的秧,少壮的麦,和成荫的柳树的清新的蒸气。这些虽非甜美,却能强烈地刺激我的鼻观,使我有愉快的倦怠之感。

看啊,那都是歌中所有的:我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也用心唱着。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此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


扩展资料:

《歌声》作于1921年11月,是朱自清最早时期的散文。虽然是五百多字的小品,但他抒情散文的特点已显示在这里。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中国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中国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中国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中

国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平伯联系,筹备创办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反动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学运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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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1】《歌声》吟咏的正是朱自清的这种心灵的历程,写听歌的感受。“好嘹亮的歌声!”起章就是对他所听到的歌声的赞叹,沉浸在黑暗空虚中的他,仿佛通过歌声接近了光明,使他纷扰、烦忧的内心得到“古井般的平静”,使他在周围的冰冷中感觉到“缕缕微温”,这时,肮脏的世界,他和人的一切世俗关系,就完全忘却了;于是,他卸去沉重的负担,心灵轻飘飘地随歌声起伏,而沉浸于其中。这首诗写得并无深意,却脱俗、空灵、清新,表现了当时的心境情绪。

隔了两年,朱自清又写了同题散文,仍写听歌的感受,可以作为这首诗的诠疏。散文《歌声》记他在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听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曲清歌,令他神迷心醉。他的心灵随歌声展开翅膀,在春晨细雨中轻快地翱翔,在花园锦绣般的花丛里遨游,在东风中让田野上茂盛的草木、田禾和着泥土的甜香沁人心扉。最后一段写道:“看啊,那都是歌声中所有的,我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也用心唱着。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此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

好一幅真、善、美的图画!歌声把人带进纯洁、明净的境界,这里五彩斑斓,香花芳草,田园欣欣向荣,宇宙充满生命的活力,于是,诗人的心灵浸沉于其中。它不是写实的现实主义素描。也不是激烈的浪漫主义抒情,只是写出他从高尚的艺术中获得的欣悦和宁静,表现他对与假、恶、丑的现实相对照的真、善、美的追求。这也是当时一些青年知识分子爱好和皈依艺术宫殿的共同心态吧。
【2】静静的欣赏,如同身在歌声中,心随旋律转动。作者以清丽的笔调,运用生动形象的移觉手法,融入丰富的想像,引我进入了一个美妙的歌声境界。我惊叹歌声的魅力,更惊叹朱自清的出色描绘。
作用运用移觉,从触觉、视觉、嗅觉三方面来进行描绘。“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作者把歌声的轻柔之美化作可触及的物象,形象而具体,让我们亲身感受到了它的滋润、轻柔、滑腻细致。轻柔的歌声突然转向了低沉,于是作者又巧妙地一转笔锋,读者眼前出现了,“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歌声中淡淡的哀愁化成了眼前黯淡的花朵,让我们看到春的困倦,感受到了淡淡的哀伤。忽然“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又时时送过些新插的秧,少壮的麦,和成荫的柳树的清新的蒸气。”清新的花香混着泥土的气息,沁人心脾,让人精神为之一振。这正是歌声的轻快活力给人听觉的震撼。
散文意境的创造,要善于捕捉意象。在作品中,作者捕捉了滋润的春雨、轻柔的微风、油滑的涌道、黯淡的花朵、清新的花香、潮湿的泥气息、新栽的秧和少壮的麦的气息、柳树清新的蒸气。
作者把感情注入到这些事物中,通过移觉的手法将歌声完全转化成这些我们能够触摸得到的,看得到的,闻得到的物象。然后再运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拟人手法把情与景、虚与实和谐统一起来,自然地展开联想。他把轻柔的歌声给人的享受比拟成春雨、春风的轻抚;把低沉的歌声比拟成黯淡的花色,芳香的“消歇”、“楞倦”;把心灵为之一振的歌声比拟成沁人心脾的花香、土香。
傅德岷在《散文艺术论》中说“联想,是散文家感情的升华,插上想像的彩翼,散文家就可以在宏观宇宙、微观世界骑着思想的骏马纵横驰骋,自由奔突、展示出无比瑰丽的艺术境界,给人以诗情画意的美感。”随着作者想像的绵延,我们仿佛也走进了歌声的世界,听到了歌声,看到了那一个美丽奇妙的境界:我们站在宁静的花园中,享受着春雨的滋润、轻风的轻抚,感受着花朵的黯淡带来的淡淡哀伤,呼吸清新的花香和泥土的气息。一切是那么安宁自然,心灵的尘蒎涤无遗,心中的烦恼飘走无形,只剩下自然的肉体,轻松舒坦的心情,融入纯洁的自然境界中,无拘无束,无牵无挂。
品味过这篇散文,我们沉浸在作者那随歌声而流动思维,随乐符而展现的画面,随想像而进入的奇妙的意境。真是一番美的享受。
朱自清细腻的感受力,丰富的想象力和诗意的心怀,营造出优美意境。《歌声》朴素淡雅,绝无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作者描绘歌声,运用移觉这一艺术手法,把歌声“朦胧”的听觉形象,与触觉、视觉、听觉、等多种感觉形象,交叠在一起,构成一幅美不胜收的江南微雨图,散文韵味十足,令人神往。
参考资料:歌声
【3】昨晚中西音乐歌舞大会里“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曲清歌,真令我神迷心醉了。
  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①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这是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雨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的甜软的光泽便自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日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有都带了黯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销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大约也因那蒙蒙的雨,园里没了浓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园外田亩和沼泽里,又时时送过些新插的秧,少壮的麦,和成荫的柳树的清新的蒸气。这些虽非甜美,却能强烈地刺激我的鼻观,使我有愉快的倦怠之感。
  看啊,那都是歌中所有的:我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也用心唱着。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此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
1921年11月3日,上海。
(原载1921年11月5日《时事新报·学灯副刊》)

①细雨如牛毛,扬州称为“毛雨”。

第一,对音乐的,作者不注重摩写乐声的真切,而着力写音乐的象征,写自己的主观印象。把自己各感官的感觉用听觉激发出来,统一于一个完整的意境之中,那就是:“暮春微雨润花园”这一境界。这就比古代诗歌中的某些音乐描写有了独到之处。白居易写琵琶声的确维妙维肖,但他未创造出一个完整的诗的意境。他着重于逼真地再现琵琶演奏的音响以飨读者。如用“私语”声,“急雨”声,“莺语”声,“流水”声,“珠落玉盘”声,又用“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等来写音声效果,但总其方法是运用“博喻”:以若干自然音响来喻比动听微妙的乐音。但这种种音响之间并无内在联系,而《歌声》却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清新恬静的天地里。

第二,他不拘于从听觉写声音,而是用耳听,用心想象,唤起“联觉”,从而让触觉、视觉、味觉产生一个“通感”。好象是“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三曲清歌节奏舒缓、平稳,调子绵软、欢快,于是他从触觉上感到了似有毛雨洒在脸上,似有微风吹拂衣袂,有温润、轻松、滑腻感。他的视觉上好象看到温柔的光(但这里又不以视觉来写光感,而用味觉、触觉来表现:“甜软的光”),同时又写视觉感受的颜色也是“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和绿”,都渗透了作者心里的想象。下面,他又写音乐唤起人的嗅觉:园中的雨气重、没有了浓郁的花香,而飘荡着一缕缕的香气,夹着草丛气息、泥土滋味、新秧壮麦和绿柳的蒸气味。这里写香气用“饿了似的花香”也是妙笔。浓重的花香阵阵袭人“鼻感”,使人感到似如饥饿者要吞食食物一样,这是对香气浓重扑鼻的形象写法。……在作者笔下,耳朵听到的个个音符都好象长了翅膀飞翔,飞到了听者所经验过的那种恬静幽然的境遇之中。

第三,对音乐意境的描写,文字细腻简捷,富于诗情画意。朱自清认为“作文便是以文字作画”(《山野掇拾》)。他笔下的音乐也是一幅画,是他独有的“缜密漂亮”的“白话美术文”。他“剖析入微,鞭辟入里”,是“精严圆密”的“分析的描写”。他不拘同别人,强调亲自体味,写出了自己“新异的滋味”“独得的秘密”(出处同上)

作品结尾一段写得并无多余。一般说,前几段写音乐意境如此具体精采,而开头又写了音乐感受,结尾写些什么好呢?大有要画蛇添足之嫌。但他却重扣住开头的感受续写下去。如果说第一段的“令人心迷神醉”是一般化的概括,并无特色,那么这里写得就出神入化了:“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此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他不用“全身心沉浸在……”之类的套话,而是写出自己的感官都被音乐吸引了,统治了,俘虏了,占有了,而且仿佛身内的一切,身外的一切都被音乐占领了。偌大的世界上便只有歌声自己在唱着,在听着。世界变成了一个歌声的王国。读到此处,我们可以想象到音乐的“迷人心醉”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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