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逮捕犯人时用脚踢已经被制服的犯人合法吗?各位有见过的吗?

如题所述

不管什么情况下,殴打他人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殴打已经制服的犯人,更是知法犯法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控告,追究相关行为人法律责任。
因为殴打行为导致损伤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6-06
就看犯罪嫌疑人当时的表现如何了,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束手就擒的话,警察是不会动粗的。如果他表现出了顽抗,警察动用武力方然不为过,甚者有的还有袭警的行为,警察在朝天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击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6-06
肯定不合法了,就是打仗兵败的俘虏都不能人身攻击,更何况警察呢?
不过应该支持。
第3个回答  2007-06-06
合法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