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现役军人,和父母长期居住在成都。父母的户口在外省,如何才能将父母的户口迁入

我是现役军人,和父母长期居住在成都。住的是营房。父母的户口在外省,因父母年迈身边无人照料,长期和我生活在一起多年,想把父母的户口迁到成都市,不知该如何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4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人事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军官配偶工作调动和易地安置问题请示的通知》(国发〔1989]32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落户、就业、工作调动、易地安置,子女入托、入学、随迁、随调,以及家属在原籍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等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以保证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安置等工作的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重新规定如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现役军官,可凭:部队军官家属随军证明;部队军官家属随军审批表;军官证(并提交复印件);被转户人员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随军人员与部队军官关系有效证明,到落户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随军落户,审批后可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特别指出,文件中指家属一般为:户口簿上的除户主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员。所以假如你没有结婚,则原则上你的父母为你的家属。如有相关疑问,可以到当地军区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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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1
买房可以迁,随军是只针对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不能迁,营区住房是部队集体户口不能迁入父母的,父母不符合随军政策部队不批准的批了驻地派出所也不给办,除非你找成都本地老婆然后父母超过60可以投靠,迁到你老婆为户主的户口上
第2个回答  2011-03-09
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因为你是现役军人,以后转业或者退伍(自主择业)都得回自己的本地,或者入伍地,父母户口地。首先你的职业特殊,没有户口薄。如果真有这种情况,干部科应该很清楚。上面的说得很对,第一,你的家属在成都已经取得两年以上的成都市户口,第二 你已经在成都购房,这样的话你的父母就可以迁到成都来了。如果买不起房子的话,找个成都人结婚就可以了。暂时没有好的办法啊!要不找个好友,让父母投亲。
第3个回答  2011-03-09
买房子吧,可以迁户口。追问

买不起房子,该咋办

第4个回答  2011-03-09
可以申请父母投靠方式迁入成都。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追问

军人无本地户口簿

追答

你没看是“或”吗?住房证明也可以啊。但是不知道你的住房是不是能作为合法住所。你们这种营区房,可能不行的。要不就找个成都户口的老婆吧。这样你们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了。前不久军区就统计过一次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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