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学习计划

如题所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主题活动安排意见,院决定集中一年时间开展“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以下简称“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加快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一年。开展“三为”主题实践活动,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富民强县目标建设、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90周年的现实需要。院各部门及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岗位、转变作风、突出实践、有所作为,力促党性意识大增强、服务效能大提升,为优化县域发展环境和改善民生福祉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
  1、突出向建党90周年献礼的主题,为党旗增辉。主要任务:以“唱红歌、学党史”和党务公开带动政务、事务公开的总体思路,教育法官干警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组织引领、干部带头、党员争先的良好局面,努力达到“五个好”、“五带头”的目标,以优异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时代添彩。
  2、突出统筹发展的主线,为发展服务。总体要求为:围绕加快发展这一要务,引导广大党员和法官干警立足职能促发展、立足岗位创一流,找准自身、本部门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发展目标,找准工作定位,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工作落实,为加快发展献计出力。
  3、突出“公正高效”的目标,为百姓造福。主题活动开展中,要围绕改善民生这一重点,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和法官干警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先、为民谋利的理念,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方法步骤�
  第一步:集中教育(2月9日-3月8日)。�
  1、宣传动员(2月9日-2月15日)。召开全院“三为”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思想发动,进行动员部署。
  2、集中学习(2月16日-2月22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揽,按照“宗旨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三个专题,采取专题辅导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即省市县“两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文献,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和法官干警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增强加快发展、服务群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特别是要通过创新学习形式,举办报告会、演讲比赛、召开座谈会、参观革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做到学习有辅导、有记录、有体会,达到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3、对照检查(2月23日-2月28日)。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全院党员和干部要对照“三为”要求,采取领导点、自己查、群众提等方式,深入查找宗旨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影响发展、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4、公开承诺(3月1日-3月8日)。院各部门和全院法官干警要围绕落实“三为”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对照检查,制定落实措施、进行公开承诺。期间,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要结合岗位实际,就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并作为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主题实践(3月9日-11月30日) 。
  院各部门要紧扣“三为”要求,以“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发展水平有新突破、民生质量有新改善”为目标,采取牵头抓与分头抓、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序推进。
  1、以平安稳定为目标,更加有力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一是要把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落在实处,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把维护涉诉民生利益落在实处,注意把握好国家政策与法律规定的协调统一,妥善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等方面的案件,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推动“平安武功”、“法治武功”创建工作的稳步发展。
  2、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更加有力地激发法官干警活力。一是转作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着重解决大局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执法不够规范、办事效率低下以及精神状态不佳、群众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性不严、落实工作不力等问题,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生产力”的思想,自觉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二是强素质,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培养法官善于从法律、国家、社会和人民等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提高化解矛盾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抓廉洁,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紧紧盯住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着力解决监督缺位、监督脱节和监督不力的问题,保证队伍廉洁公正司法。
  3、以公正司法为己任,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主题活动开展中,我院要以省院提出的“案件质效管理加强年”活动为载,集中精力和力量,在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打一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攻坚战:一是要着眼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机制、新型疑难案件审判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和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努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要以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威慑联动机制为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动员并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三是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努力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四是要坚持全程、全面、全员调解的工作要求,尽可能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
  4、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更加全面地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窗口建设,逐步将工作重点由“硬件建设”转向“软件建设”,努力把司法为民司法之窗建设为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二是要依法扩大审务公开范围,让人民群众在阳光审判的平台上获得更多的实惠。三是要更加有效的探索为民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完善案件速裁、巡回审判等长效工作机制,在不断减少群众诉累的基础上赢得人民群众的更加满意。
  第三:总结验收(12月1日-12月20日)。�
  1、认真自查总结。期间院将结合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各环节任务是否落实、承诺是否兑现、制度是否健全、年度工作任务是否完成、主题实践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2、严格考核验收。将“三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研讨的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后,由“三为”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补课,限期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开展中,院将及时把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健全和完善联系群众、民意表达、维护群众权益等制度,形成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院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中取得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推动全院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院成立“三为”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安腾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马奎、崔明、马亚军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李军、颜智华、李耀华、张辉、张文正、刘佩文、康毅、曹建平、李金星、李光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政工科,副院长马亚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苏斌海、杨海天、刘掌院、张俊亭。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安排,具体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保证活动扎实开展。
  2、分类指导,严格督查。一是构建“三为”创先争优竞争激励机制,按照部门、庭室、科队三个平台,开展竞赛活动,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点评,确保活动质量。二是实行领导督导制度,对活动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督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三是院“三为”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实践活动不扎实、走过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时整改。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院将大力宣传开展“三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激发和调动全员同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设立专栏和与县电视台及上级开办网站等形式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
  4、突出实践,注重实效。要把“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将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用科学发展的实绩检验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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