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的账了,有欠条,欠钱的人一直不还钱,起诉他能行么?不行有什么办法能把钱要过来

以前干工地的时候那人欠了我五万块钱十几年了天天要就是不还。不过手里有欠条。现在还能起诉他不能了,如果不能要怎么办才能达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种方式追债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一)到法院起诉。

(二)向对方主张权利,这时必须留下证据,否则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比如让对方重新给你出具一张欠条,落款日期在你要账当日,或者让对方在原欠条上重新声明那笔欠款。

(三)对方还了一笔钱,也要留下书面凭证,或者针对余下的欠款,让对方再出具一张新的欠条。

参考资料来源:南方网-欠条不等于借条 男子30万欠条拿在手钱却要不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只要有对方的欠条是可以作为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的,只要在诉讼时效的范围内,法院是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2个回答  2015-09-13
  一、所说情形,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仍然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3个回答  2011-03-11
欠条上有还款时间吗?如果没有,你随时都可以起诉,但是时间不要拖太长,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么你就得想办法证明这几年你一直在要钱,只是对方拖着不给。因为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超过两年,法院也都不一定支持你的主张了。希望你赶紧核实一下情况。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一要看欠条有无还款期限,如无还款期限,可以起诉。
二要看你是否掌握“天天要”的证据。如果存在还款期限,超过两年就失去了胜诉权。要想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不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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