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不用罚款,只是提醒功能。
协管员粘贴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落款主体是交通协管员个人印章,因此提醒单并不等于交警开具的违停告知单,并非执法文书。也就是说,协管员粘贴“提醒单”时,并不对停车行为是否违法进行认定。
交通协管员(协警)是在交警的指挥下开展工作的。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停且人不在现场,交通协管员就会粘贴“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同时向交警报告。这些均符合《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属于依法履职行为。
协管员必须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采集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并填写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报告单,事后一并提交指派民警审核。
扩展资料
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
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停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详解违停各类贴单 提醒单到底可不可以罚款?
市交警大队正式在全市试点机动车管理新模式,在治理机动车违停时将试行先警告再处罚,对影响交通正常秩序不大的机动车占道违停行为,交警发现首次将会向司机开具警告单但不进行罚款处罚,给予违停司机改过机会。但是,经首次提示警告后一年内累计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同类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此,市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说,首次违停不开罚单,能教育尽量教育,人性化执法将成为滕州整治静态交通的常态。违停警告将被记录在执法记录仪里,与全市交警实现数据共享。若相关驾驶员再次违停,交警将依据相关标准对驾驶员处以罚款、扣分不等的处罚。该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如果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出现二次及以上违停,交警在进行处罚时,还会根据系统记录情况,对车主之前的违法信息一并进行处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