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名词解释

如题所述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六部制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布皇帝的诏书,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长官侍中二人;尚书省“无事不总”,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六部指的是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礼部: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刑部: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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