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要卖房单身老公生病了没办法签字房产证

客户要卖房单身老公生病了没办法签字房产证

不能,夫妻共有的,知要一方还活着就不能过户
不能的,夫妻其中一方还在世,必须他本人同意并签字盖章才能办理过户
不能的。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不在场签字,这样出售的房子有效吗
根据司法鉴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无效
由于房屋是共有的,为了维护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在《城市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同时《民法通则》也规定共有财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的行为无效,一般这种情况下都会认定单方处分行为无效。
2、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有效
虽然《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权人有权追回,但是如果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并且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那么这种情侣下买卖关系是成立的。
扩展资料:
1、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一护激篙刻蕻灸戈熏恭抹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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