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否还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

08年11月底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 公司从分公司改为办事处 总公司在深圳罗湖 现在2011年1月公司要我离职 我们之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否还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应该是多少个月的?单位说因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可以解雇我吗?
但是上海是办事处 我是应该在上海申诉还是在深圳申诉呀

就像楼上的几位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但就在哪个地方维权的话,这个就不好将咯。首先,看你所在的上海公司有没有工商登记,有没有合法用工手续,若是就可以在上海申请仲裁;否则,可能要向深圳劳动部门或者仲裁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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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0
单位如果解雇你,得按照劳动法支付你经济赔偿金。还有,你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2个月的双倍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1-01-10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1-10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11-01-10
可以要求
第5个回答  2011-01-10
【劳动合同 履行地 注册地 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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