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如题所述

为规范城市客运市场行为,提升公共客运交通秩序,葫芦岛市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旨在实现公共交通的现代化和一体化,打造公平、满意和美观的交通环境,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本办法定义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指的是在城区之间运营的各类公共车辆(不包括通勤车)及其运营线路组成的客运网络。其适用范围包括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活动。

管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时,需兼顾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及乘客需求,遵循全面规划、协调发展、强化管理等原则,强调行业管理与集中经营的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以及安全畅通与优质服务的并重。

为了支持公共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市政府需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公众需求和社会发展动态,逐年调整并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同时,政府需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更新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国家、社会发展蓝图。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负责指导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监督市区的公共客运市场和运营行为,而交通、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也需协同参与相关工作,共同推进公共交通的有序发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大家正在搜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