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没法过户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一、二手房没法过户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这些您需要注意。
一、卖家无法提供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只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屋归属,如果买没房产证的房子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权利也没有保障。
二、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如果房子有多个共有产权人,卖房一定要征得共有人同意。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无效。即使完成了过户,之后产权人追究起来,你也只能退房。
过户时,必须要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有人来不了,要对方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尽可能降低毁约风险。
三、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买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无法交易,或者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复杂,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价大涨,卖家与第三方合谋伪造债权债务关系,让查封房产,使交易被迫终止;也可能是卖家出卖的房屋登记上属于卖家,但由于和家人共有,共有人提讼,查封了房产。
原因很多,买家常常防不胜防。如果涉及诉讼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会很长,房屋被查封期间无法过户。
四、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如今不少卖家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子叫抵押房,必须是无抵押状态的房产才能办理过户。
所以,购买此类房子,卖家需要先到银行办解押(所谓“赎楼”)。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欠款,卖家必须还清担保的钱,才能办理解押。
五、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
如果房屋有违建,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不能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贷款的。

二、北京买二手房首付款是办完贷款交还是过户后交

法律主观:

这里还是需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全款买房,二是贷话,在过户之前是要先把钱给业主的,同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写清楚,以白纸黑字为准。若是选择贷款买房的,那么先要交一笔定金,完了过户之后,再将剩余的款项打到业主的卡上。1、房屋产权的确认这一步是要事先都要做好的后的产权。房子的所有档案都要在房产交易中心都查明关的票据、房产证定好你要买的房子确实是属于这个也住本人的,同时没有抵押才能确保这个房子在以后不会给你造成麻烦。2、定金要先交在确认了所有资料之后,确定要买房了,然后就要先把定金交给业主,这就是和正常的买房程序是一样的,但是一般是“定金”,也就是说是这笔钱也不是先到业主手上,中介公司暂时会代替保管,这也是为了不让业主反悔。3、申请贷款和交纳首付款在此之前,把合同合同就可以到银行开始办理贷款了,填完申请单之后就会需要把首付款先放在银行的监管账户卜枯上,这一毁袭笔钱是不能够动的。4、过户、抵押贷款申请审批下来之后,这个时候才是“过户”的时候,在此之前,在中介保管的定金了,之后就是传统的交税、过户手续。这个时候你能拿但是很快就会到银行那里,需要办理借贷抵押。5、最后是银行放款等所有的程序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就需要等时间等银行放款,一般是2-6个月左右的时限,有时候钱也可能是会直接转给卖房业主的。等于是在买二手房的时候是要付款两次型余洞的,一笔是定金在过户之前给到业主,一笔是后来剩余的款项,要过户、拿到房产证再给业主。但是如果是全款买房的话,程序会和这个有所区别。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民法典二手房过户贷款实施细则?

购房者出售二手要过户的,首先要还清贷款,注销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后才能过户到买受人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四、二手房过户贷款全流程

1.提交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买房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仅限已婚或离婚人士)、收入证明、6个月内银行流水、贷款银行储蓄卡,同时也要提交购房合同,即《存量房买卖合同》

2.银行对申请贷款房屋进行估价:一般,银行会交由专业的机构进行评估。

3.银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向卖方证明银行同意放款给购房人,卖方可放心将房屋过户给购房人。

4.过户:在实施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后,现在过户时,仅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原来的房产证换成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直接登记购房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5.将不动产权证交给银行做抵押: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一般银行会交给专门的机构代办房屋抵押事项。

6.银行放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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