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水浒传》亦是见仁见智:少年人读出了豪杰义气,中年人读出了权谋算计,老年读出了英雄迟暮。
而作为吃货,必然能从文字中发现美食。比如,祝家庄及其周围庄子的覆灭是从时迁等人偷吃了报时鸡引起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勾搭成奸从西门庆喝了王婆茶坊三杯茶开始的。
更通俗易见的“美食”规律是,《水浒》里的好汉都是牙好胃口好。能吃能喝表明身强体健,这才是打架的资本,才有可能站在食物链顶端。
同时,因为共同向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自由生活,好汉们才能在梁山泊聚义。所以《水浒传》也是一部另类“舌尖上”的美食英雄传。
鲁智深与狗肉蘸蒜泥《水浒传》中第一个出场的,能吃能喝的好汉是鲁达。因在酒席中遇到金家父女,为其出头打抱不平,结果丢了铁饭碗,被迫上五台山出家,从此法号智深。
鲁智深虽是佛门之人,但六根不净,不戒酒荤。
当了四五个月和尚后,“寻思道:‘干鸟么!俺往常好酒好肉,每日不离口,如今教洒家做了和尚,饿得干瘪了。赵员外这几日又不使人送些东西来与洒家吃,口中淡出鸟来。这早晚怎地得些酒来吃也好。’”
于是抢了酒贩子的酒,趁醉闹了番五台山;消停了几个月后,又跑到五台山镇子上打牙祭。
这时他遇到了砂锅炖狗肉,“那庄家连忙取半只熟狗肉,捣些蒜泥,将来放在智深面前。智深大喜,用手扯那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又吃了十来碗酒。吃得口滑,只顾要吃,那里肯住。”
鲁智深真正做到了“酒肉穿肠过”,至于佛祖?此时还并不在他的心中。
他出家是为了避祸,而不是虔诚的佛教爱好者,所以虽然鲁智深身在佛门,但仍然追求真实的自我,也正是这样他最后修成了正果。
这很像另一位喜欢吃狗肉喝大酒的高僧济公。“他人修口不修心,唯我修心不修口。”这种境界不是一般出家人能做得到的,只能以癫狂痴呆的样子显世。
阮家的饭局不设防“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渔民出身的阮家兄弟为人实诚,把心怀鬼胎的吴用当作真朋友。虽然生活不富裕,但请吴用从早到晚大吃大喝,一点儿也不含糊。
先是在石碣村的水阁酒店,由阮家兄弟做东,要了一桶酒、“新宰得一头黄牛,花糕也似好肥肉”切了十斤。
吴用到底是文人,还有些扭捏,吃了几块便不吃了,只见三兄弟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然后,阮小七还觉得不过瘾,又去自己船内取了一桶约有五七斤重的小鱼,让酒店做了吃。
吴用此番见识了阮家兄弟的饭量,心里感叹:“可找对人了!”
阮家兄弟很大方,不想让吴用花钱“那里要教授坏钱,我们弟兄自去整理”,吴用脸上挂不住,主动给酒店一两银子,“沽了一瓮酒,借个大瓮盛了,买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鸡。”把这些吃喝打包后拿到阮小二家继续。
阮小七还杀了只鸡,在阮小二家后面的水亭上搞了个烛光晚宴。中国人谈事情讲究在饭局上。在饭局上最容易不戒备,如果一方有目的,往往能牵着另一方鼻子走。
吴用此间步步引诱,欲擒故纵,让三阮心甘情愿加入到抢劫犯罪团伙当中,完成了此行的目的。
吃货武松的谢幕好汉们需要酒肉滋养,总不能饿着肚子去战斗。就像鲁智深虽然能耐大,可是饿着肚子时连不入流的崔道成和丘小乙都打不过,只有在吃了史进及时递上的干肉大饼后才得以满血复活,把对手干翻。
《水浒传》里吃喝最欢实的好汉是武松。他出场时有些落魄,就是个在柴进庄上蹭吃喝的,有些讨众人嫌。
结果在景阳岗打死老虎后,武松的人生开挂了。打虎前,武松吃了二三斤熟牛肉,喝了十八碗酒。酒的有壮胆的作用,而牛肉是结结实实的用来充体能的东西。有了酒足饭饱的前提,才有与老虎搏斗的可能,要不然早喂老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