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杀人案:凶手为挚爱报仇,劫枪怒杀养父连杀8人!会受到怎样的制裁?

如题所述

1988年2月11日,在辽宁省神丹铁线63公里处,从铁路桥的穿越室传来冲锋枪的枪声。两名守卫大桥的武警和一名铁路工人被残忍杀害,他们携带的56把冲锋枪也丢失了。警方赶到现场后,通过调查分析本案是一起恶性枪杀案件。

2月12日晚,本溪东芬桥附近街道的民房发生枪击,户主留下一对夫妇和自己的邻居,老邻居和儿子在他们家中被人用枪打死,凶手行凶后逃走了。根据对子弹的分析,警方确定了凶手和持枪者为一体。事件发生后,警方经过走访调查,并向亲友提供证据,于2月17日下午指认嫌疑人秦家明、左雪梅,将其抓获。

左雪梅,女,曾经是一个弃婴,后来被左夫妇收养,经常被养父母虐待。16岁时,左雪梅的养父趁家人不在时强奸了她。在那之后,养母和弟弟被告知她没有发生任何事,但他们没有回应。之后的两年里,左雪梅不断受到继父的虐待。

18岁后,离开雪梅独自出去生活,并在本溪两家制药厂当工人,遇到了秦家明并彼此相爱。由于养父的原因,左雪梅拒绝了秦家明的告白,直到后来秦家明迫使二人才与死神在一起,因此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

后来,左雪梅的养父发现此事,威胁要拆散,但左雪梅却向秦家明提出要拆散。在秦家明再三追问下,左雪梅把事情的原由告诉了他,秦家明得知此事后心中产生了怨恨,并萌生了杀蕾离开家人的想法,两人开始实施谋杀计划。

秦家明,男,曾是民兵,收集了几十发7.62毫米冲锋枪子弹。在犯罪之前,秦嘉明将视线到ShenDan铁行63公里铁路跨线桥的房间,使用他们的铁路工人找到警卫武装警察的身份,去摸枪的理由负载子弹在杂志的机会,造成3人死亡现场后离开家疯狂的犯罪。

1988年2月13日,本溪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2月12日晚东汾桥附近街道发生一起枪击事件,次日清晨在枪口处发现一具男子尸体。警察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门口躺着一位上了年纪的男性身体,冻大血在地上,胸部有一个明显的子弹穿过伤口,两个年轻男性的身体在院子里,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房子里面,被枪杀。

经过仔细检查,警方发现五人全部被56式冲锋枪打死。根据子弹的弹道对比,证实枪是武警于1988年2月11日在距离沈丹铁甲线63公里的铁路桥上打死的。经走访核实,本案5名死者身份为户主留下一对夫妇,留下独生子、邻居的老人和邻居的孩子,据了解,留下的女儿留下雪梅失踪。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抢枪杀人案。

经过尸检,警方发现,除左先生的家人外,其他两人被枪击一次,而年迈的邻居在被枪击后被冻死。左家人被枪击数次,尤其是左家人的首领被枪击次数最多,他的胸部、头部、嘴巴、胯部等,其中他的睾丸被打得粉碎,凶手的经历是对左家人施以酷刑,使其死亡。

事件发生后,警方成立了一个特别案件小组进行全面调查。经过大量调查和采访,2月17日下午,在嫌疑人亲属朋友的指导下,秦家明、左雪梅被指认并抓获。最后,秦家明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死刑。左雪梅被判入狱,获释后终身未婚。

小编认为,如果秦家明和左雪梅两个人都相信法律,就可以依靠法律来调查动物养父的法律责任,没必要走到这一步来这么做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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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6
这个人犯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情节非常严重,所以最终会被判处死刑。
第2个回答  2021-03-16
我觉得会判处死刑,因为他们这样一方面是没有道德,还有就是手段特别残忍,连自己的养父都可以杀,所以他受到死刑的惩罚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21-03-16
我觉得他应当会被判为死刑,因为他连续杀了8个人,简直就是罪孽滔天,非常的令人感到不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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