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朱元璋“血洗湖南”之说虽谬,但事出有因。元末明初天下纷扰,兵祸不绝,生灵屠炭。朱元璋在肃清陈友谅主力后,于至正二十四年(1364)派大将徐达会合杨璟诸部经略湖广行省所辖荆湘诸路,克潭州(今长沙)、衡州(今衡阳)、湘乡、宝庆(今邵阳)及永州等,肃清陈友谅和元朝残余势力。
经此兵燹,湖南地区人口急剧减少,“千村血洗”,“万灶烟寒”,“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应是人烟稀少、田地荒芜的真实写照。一个比较极端的证据是据湖南常宁县志记载,早在宋代崇宁五年(1106)该县已有九万九千余人,但是到明永乐十年(1412)的统计只剩五千八百余人,可为战争“血洗”之例证,但并非朱元璋特别报复湖南所为。
朱元璋“血洗湖南”传说的真正历史渊源应是与朱元璋脱不了干系的另一历史事件的以讹传讹,即朱元璋“血洗胡、蓝”也就是“胡、蓝之狱”。湖南方言中“胡”、“湖”同音,“蓝”、“南”不分(声母L、N不分)。“胡、蓝之狱”中的杀人如麻、血雨腥风,数百年以来,人们仍然闻之色变,听之胆寒,以至于洪武年间的“血洗胡、蓝”误以为是“朱洪武血洗湖南”。
“朱洪武血洗湖南,扯来江西填湖南”是湖南民间至今广为流布的一个传说,以至于今天仍有许多人把朱元璋“血洗湖南”当成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甚至深信不疑。
话说朱元璋从一个和尚当上了大明皇帝,夫荣妻贵,大脚婆马氏,被册立为正宫娘娘。
在南京登基之日,臣民欢庆之时南京有条湖南街,装了一台故事灯,一匹马上,骑了一个大脚婆婆娘,后面跟着一个人,捧着个大西瓜(淮西女子好大脚之意,怀者,淮也),被彩灯锣鼓簇拥着在街上游行。
有善于拍马邀功好事之徒,向朱元璋密报说:湖南街人特意讽刺当今皇帝,胆大包天,罪该万死,他的分析是:骑马者,暗指姓马也;大脚者,讽刺马氏皇后也;捧西瓜者,攻击朱元璋的明朝江山是从他原来的主子小明王韩林儿那里篡夺来的。
原来史载元朝至正廿六年(1366),朱元璋部将廖永忠假以迎接之名,将韩林儿沉于瓜洲(今江苏扬州,与镇江隔长江相对)江中,于是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另说是指朱、马起于淮西)。
朱元璋闻之大怒:连呼“湖南街杀”。领旨的武官顿时慌了手脚,误听为“湖南皆杀”。等到有人报告时,已经杀到常宁州。皇帝猛然一怔,立即传旨,快马追止。追止人追到常宁庙前以上时才追到,这时天已经亮了,所以这个地方名叫赶火埔。由于这一音之误,演出一场“血洗湖南”的惨案。
唐广德三年(764)朝廷将江南西道划出部分地盘设置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之始。北宋初设荆湖南路安抚使,领七州三十七县。元朝设湖广行省,范围大致包括今湖南、广东、广西、贵州、海南大部分地区及湖北的江南部分。元代今湖南范围内有十四路三州及两个宣慰司,已无湖南之名。明洪武九年(1376)废行省,设布政司(民间习惯上仍称“省”),此时的湖广布政司只包括今湖南、湖北两省,范围已较元代小了许多,更无湖南之名。清康熙三年(1664)湖广行省南北分治,湖南至此才独立建省。因此从地名来看,元末明初断无朱元璋下令“血洗湖南”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