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班田制"?

如题所述

班田收授法是日本大化改新后建立的律令体制中土地制度的核心,从它在<改新之诏>中出现到形成为完备系统的土地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由于它是以唐朝的均田制为蓝本制订的,因此从土地名目到内容都与均田制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也充分地考虑了日本本国的历史与当时的状况,因而在具体规定上也呈现出与均田制不同的特征.

奈良时期和平安时期
710 年日本皇室迁都平城京(今奈良),是为日本史上的奈良时期( 710 ~ 794 年), 794 年又迁都平安京(今京都),是为平安时期( 794 ~ 1192 年).
班田制的破坏与庄园制的形成
班田制的推行,要求有一套严密准确的户籍制度为基础,并要求国家掌握大量土地,才可依法不断班受.但农民因不堪赋税、徭役和兵役之苦,时常虚报户口, 致使不纳税服役的老弱增加,而纳税服役人口减少;有的地方农户逃亡,投存于地方豪强,中央政府无法得到租庸调收入,使班田制难以维继.班田制破坏的另一个 重要原因,是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原来,在给农民班田的同时,贵族、官员有位田(按出身世袭)、职田(官职)、功田,另有寺田、神田,地方政府还有公廨田, 这些土地都不受班田制约束,以后逐渐变成私田,这是其一;其二是农民的口分田不足敷用,一方面租佃贵族私田,一方面开垦荒地, 743 年国家规定垦田永世私有,但有能力大量组织农民垦荒的还是贵族、寺社,一些贫困破产的农民也不断把土地“寄进”到贵族门下,贵族的私有地大大发展起来.这 样,国家控制的土地越来越少,班田由 6 年一班改为 12 年,后更为 20 年, 50 年,到九世纪末完全废止,中央集权制的经济基础瓦解.
在班田制破坏的同时,贵族私有的庄园制度发展起来,平安中期( 10 世纪前后)它已成为主要的土地制度.庄园中的直接生产者是由国家公民转化而来的依附农民,他们以户为单位耕种水田,向庄园主交纳实物地租.一些皇族、中央 贵族和大寺社的庄园享有“不输、不入”的特权,不输,即免除捐税,不入,即庄园内拒绝地方官吏的行政权.一些庄园主为获得这种特权,便把其庄园寄进给有势 力的贵族寺社“领家”,自己作为庄园的实际管理人“庄司”,有些领家再寄进到更有势力的权门贵族“本所”.这样层层寄进,使权贵势力更强,天皇权力衰落.
武士的兴起
平安时期,是日本社会由律令政治向武家政治的转型时期.日本社会政治发展的特点有二,一是天皇始终存在,所谓天皇是神,“万古一系”;一是武家政治,而武家政治的发端乃是武士的兴起.
武士兴起与庄园制度发展有关.大化改新后,曾设府兵制,府兵是义务兵.班田制破坏后,九世纪中期改行健儿制,此为募兵制,但因其多为豪强富家子弟,后 来健儿制名存实亡.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律令制国家瓦解,中央对地方丧失控制能力,地方豪强的独立性日益增强.地方豪强和大庄园主为保护和扩张领地,便把自己 的家族和仆从中的青壮男子武装起来,建立亦兵亦农的私人军队,这种以血缘关系和主从关系相结合的军事集团,其成员称为武士.随着武士势力的增长,不但地方豪强难以控制转而依赖于他们,连朝廷内部相互斗争的政治势力也依靠其夺取政权,武士地位日益重要.到 11 世纪时,形成关东源氏和关西平氏两大军事集团. 1185 年关东源氏打败关西平氏,取得中央政权. 1192 年源赖朝在镰仓建立幕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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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12
班田制
646年正月,孝德天皇宣布大化改新诏书,正式宣布实行“班田收授法”即班田制。班田制仿照唐朝的均田制而制定,是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 班田制实行班田收授,首先须编定全国的户籍。班田的具体作法是:凡六岁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给口分田,男子二段,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官户奴婢与公民相同,家人、私奴婢则给公民的三分之一。有位、有职、有功者,按位的高低,功的大小,班给相应的位田、职分田、功田等。除口分田之外,还相应给以若干宅地和园田,为世业田,若绝户还公。班田每六年一次。所受之田不准买卖,若受田者死亡,由国家收回。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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