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缴义务人,纳税,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区别? 2.增值税与消费税征收范围有何区别与联系?

如题所述

纳税人又叫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结算货款、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具体规定由于篇幅较长,在此不一一列举,可查阅《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应税消费品,具体的税目和税率可查阅《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以上答案均摘自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仅供参考,谢谢!

参考资料: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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