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退股的经济纠纷

我一朋友开了一装饰公司,工两位股东,我朋友是大股东(简称:Y),另外一位是次股东(简称:C)。公司成立约一年,公司成立之初,Y和C均没有签订任何合作协议,现在因C违反合约,将原本公司的项目以私人名义签约自己操作,而那个项目加盖的是公司的公章,但钱没有收到公司,C全部自己收了,Y查到之后没提出来,C也没有解释,被Y查到后,C提出要退出股东,要求退出之前参股的3.5W快钱。现在想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C退出股东,是怎么处理,参股的钱怎么处理,对于C私自签约的项目怎么处理?

  你好,就您提出的两个问题回答如下:

  一、 关于C股东退出的处理方式
  C股东退出在本案中有两个方式:
  方式一:股权转让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是指C股东将他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可以是大股东Y,也可以是其他人。这种处理方式是受让C股东股权的人向C支付股权转让款,C股东前往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而股权转让款的确定是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C股东获得股权转让款后,也就不存在退回C参股的钱的说法了(因为C已经获得股权转让款)。
  但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是由大股东Y买下C股东的股权,则公司变成了Y持股100%的一人公司,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有最低限制,10万元。这一点,请转告你的朋友。

  方式二: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的方式是指C股东退股,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从公司的账户中退换C公司3.5万元股款。这种方式的确定是程序复杂,工商局对于减资有详细复杂的流程,不推荐使用。可以参考《公司法》17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关于C股东私自签约的问题
  对于C股东私自签约的情况,可以有两种途径解决:
  第一种:结合上述“股权转让”的方式,私下解决
  由于C股东私自签约,钱款并未进入公司账户。因此,可以告知C股东,其已经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对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若Y股东或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C股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可与C协商能否以较低的价格转让C股东持有的股份,Y股东承诺不追究C股东的责任。若双方都能接受这样的写上处置方案,则可以私下解决纠纷。

  第二种:以公司名义起诉C股东
  若各方不能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第149条,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由于合同盖有公司公章,但钱款未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C股东,要求负责这个项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C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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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3
成立公司,是有公司章程的,C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的原则,Y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C。
第2个回答  2022-06-05
比我公司的股权纠纷复杂,我当时找的是中嘉律师事务所的胡聃律师,特别专业,很快就解决了,你也可以去咨询一下∞
第3个回答  2013-12-08
直接去找相应的律师处理吧,律师都是要钱的,不会在知道上给你解答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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