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管理黄河的官属于啥级别

如题所述

  清朝管理黄河的官叫河道总督,在清代俗称"河台"。
  清代主管黄河、运河或海河水系的河工行政首脑。他负责堤防修守、河道整治等所有河工的营建、维修、养护等以及有关的行政组织管理,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海河、黄河等各大流域机构的负责人。明代始设管理黄、运两河的高级官吏,最初多为钦差大臣性质,如景泰(1450~1456)以前,有大工程时常临时派尚书、侍郎等中央大员到现场主持。平常维修由地方官或漕运总兵兼管,景泰后常派都察院都御史或副都御史等监察大员。成化七年(1471)始设总理河道侍郎,以后或为尚书等。他们常兼都御史或副都御史职务,成为常任官员,职务是总理河道或总督河道。隆庆时(1567~1572)加提督军务衔。下属有工部及都察院派出官吏及地方管河官吏,分段、分级管理。清代常带有兵部尚书、右都御史等衔或侍郎、副都御史等衔,职务是河道总督,简称总河。雍正时(1723~1735)分为:江南河道总督,驻清江浦,管理江苏、安徽黄运(江北段)两河;河东河道总督,驻济宁,管理山东、河南黄运两河;直隶河道总督管理海河,驻天津。依次简称南河、东河及北河。后不久撤销北河,改归地方管理。咸丰五年(1855)黄河改道及运河停止漕运后,南河及东河先后裁撤,河务划归地方管理。
  清置河道总督专官,掌管黄河、京杭大运河及永定河提防、疏浚等事。治所在山东济宁,首任河督杨方兴。康熙十六年(1677年),总河衙门由山东济宁迁至江苏清江浦(今江苏淮安市)。河道总督驻扎清江浦,一旦河南武陟、中牟一带堤工有险,往往鞭长莫及。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设副总河,驻河南武陟,负责河南河务,以兵部左侍郎嵇曾筠为首任副总河。两年后,黄河险段由河南逐渐下移至山东,朝廷又将山东与河南接壤的曹县、定陶、单县、城武等处河务交由副总河管理。雍正七年(1729)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江南河道总督或南河总督,管辖江苏、安徽等地黄河、淮河、运河防治工作),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河东河道总督或河东总督,管辖河南、山东等地黄河、运河防治工作),分别管理南北两河。遇有两河共涉之事,两位河督协商上奏。遇有险工,则一面抢修,一面相互知会。总河则演变成南河总督,仍驻清江浦;副总河演变为河东总督,驻扎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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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6
清置河道总督专官,掌管黄河、及永定河堤防、疏浚等事。治所在,首任河督杨方兴。康熙十六年(1677年),总河衙门由山东济宁迁至江苏清江浦(今江苏淮安市)。河道总督驻扎清江浦,一旦河南、中牟一带堤工有险,往往鞭长莫及。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设副总河,驻河南武陟,负责河南河务,以兵部左侍郎嵇曾筠为首任副总河。两年后,黄河险段由河南逐渐下移至山东,朝廷又将山东与河南接壤的曹县、定陶、、城武等处河务交由副总河管理。雍正七年(1729年)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江南河道总督或南河总督,管辖江苏、安徽等地黄河、、运河防治工作),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河东河道总督或河东总督,管辖河南、山东等地黄河、运河防治工作),分别管理南北两河。遇有两河共涉之事,两位河督协商上奏。遇有险工,则一面抢修,一面相互知会。总河则演变成南河总督,仍驻清江浦;副总河演变为河东总督,驻扎开封。
江南河道总督全称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南河河道总督、南河总督,是清代设在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的高级官员,品级为或正二品,负责江苏河道的疏浚及堤防。
清初只在山东济宁设河道总督。1677年(康熙十六年),靳辅出任总河,因考虑到淮安是黄河、淮河、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是治河工程最重要处,而总河署所在的山东济宁距此路途遥远,往返不便,为便于及时掌握水情河势,就近指挥,于是在淮安城西北的清江浦原户部分司旧衙署设立行馆。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分设江南河道总督(简称南河总督),驻节清江浦;以及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东河总督),驻济宁。次年又增设直隶河道总督(北河总督),归兼领。时南河总督辖有4道、24厅、24营,河督署规模庞大。历任河督中,政绩比较显著的有张鹏翮、徐端、黎世序等。
第2个回答  2015-02-19
清置河道总督专官,掌管黄河、京杭大运河及永定河堤防、疏浚等事。治所在山东济宁,首任河督杨方兴。康熙十六年(1677年),总河衙门由山东济宁迁至江苏清江浦(今江苏淮安市)。河道总督驻扎清江浦,一旦河南武陟、中牟一带堤工有险,往往鞭长莫及。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设副总河,驻河南武陟,负责河南河务,以兵部左侍郎嵇曾筠为首任副总河。两年后,黄河险段由河南逐渐下移至山东,朝廷又将山东与河南接壤的曹县、定陶、单县、城武等处河务交由副总河管理。雍正七年(1729年)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江南河道总督或南河总督,管辖江苏、安徽等地黄河、淮河、运河防治工作),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河东河道总督或河东总督,管辖河南、山东等地黄河、运河防治工作),分别管理南北两河。遇有两河共涉之事,两位河督协商上奏。遇有险工,则一面抢修,一面相互知会。总河则演变成南河总督,仍驻清江浦;副总河演变为河东总督,驻扎开封。
江南河道总督全称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南河河道总督、南河总督,是清代设在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的高级官员,品级为从一品或正二品,负责江苏河道的疏浚及堤防。
清初只在山东济宁设河道总督。1677年(康熙十六年),靳辅出任总河,因考虑到淮安是黄河、淮河、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是治河工程最重要处,而总河署所在的山东济宁距此路途遥远,往返不便,为便于及时掌握水情河势,就近指挥,于是在淮安城西北的清江浦原户部分司旧衙署设立行馆。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分设江南河道总督(简称南河总督),驻节清江浦;以及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东河总督),驻济宁。次年又增设直隶河道总督(北河总督),归直隶总督兼领。时南河总督辖有4道、24厅、24营,河督署规模庞大。历任河督中,政绩比较显著的有张鹏翮、徐端、黎世序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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