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如题所述

可以。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 )+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贷款通则》: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经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七条 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第四十九条 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第五十条 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合并(兼并)企业或合并后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归还原借款人贷款的义务,并与之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第五十一条 贷款人对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继续承担合资(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任,并要求其将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已作为贷款抵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 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务。

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第五十四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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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0

可以。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 )+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贷款通则》: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经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七条 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第四十九条 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第五十条 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合并(兼并)企业或合并后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归还原借款人贷款的义务,并与之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第五十一条 贷款人对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继续承担合资(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任,并要求其将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已作为贷款抵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 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务。

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第五十四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严格的说房产应该拥有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是在实际中一些由于特殊情况只具有产权证房产证的商品房也是可以办理贷款的这要视情况而定。

按照贷款规定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在有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情况下,贷款人需要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
3、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面这些情况银行可能就不会给予贷款。
1、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证,这类房屋属于集体土地,按照相关规定房管部门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从银行贷款。
2、房龄很老的房产证,这类房屋建筑时间较早,有些甚至都属于危房系列,此类房银行部门有不放贷的规定,不能从银行贷款。
3、旧城改造内的房产证,这类房屋当地房管部门已经封档,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从银行贷款。
4、没有贷款申请实体的房产证,房屋资质符合银行的抵押贷款规定,但没有正在经营的经济实体作为申请贷款人,也不能从银行贷款。
5、信用不良的人。因各种原因,征信已经黑名单,即使有房产证抵押也不能贷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个回答  2015-05-14
您好,可以的。因为向银行贷款的话,银行会要求抵押房产证或者其他有价值的东西,银行会根据抵押的房产证或者其他物品判断贷款金额,所以是可行的。当然,贷款多少跟能不能贷最终由银行决定,银行不支持贷款也是合理的,但是你还是可以选择其他的银行来办理贷款。建议您去试试,个人建议,祝您好运,盼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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