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职工拿发票换工资是为什么?

这样做对企业有什么好处么?还是单纯为职工的个税着想?大侠请详细说明~
对于大家的答案,我之前也有想过。但是疑问是:第一,这样做真的能减少企业所得税么?无论是全额计提工资,还是部分计提,其余的拿发票来充数,做账的时候借方都是各种费用,两种方法对利润没什么影响吧。或者也许不同的费用抵税效果不同?第二,省社保的这个说法我也确实听过,但是据说现在企业按照行业平均工资或者某些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与个人的工资水平关系不大。
目前貌似“为员工省个税”这个很有道理。但是我听说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会返5%左右的金额奖励企业。是不是相对于企业这么做的真正目的,这点奖励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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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5

因为企业让职工拿发票换工资不仅个人可以少缴税,单位也能避税。但凭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据此,凭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它只是企业对于员工因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一种补偿,如员工出差产生的差旅费、伙食费、长途电话费等。

通常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实报实销,且数额也不固定。但有的用人单位按月固定给予职工以发票报销费用,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是违法的,更不宜认定为工资。

扩展资料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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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25

因为企业让职工拿发票换工资不仅个人可以少缴税,单位也能避税。但凭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

“发票换工资”的现象在某些单位很普遍。单位将员工的工资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直接打到银行卡,绩效工资则要员工用发票来换。

其实,为规避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以发票报销等形式领取的费用,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应认定为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发票换工资,影响员工福利:

对于“发票换工资”,不少企业都说是“为了给职工合理避税”。表面看起来,员工、单位都得利,但事实上,眼前的利益确实有职工的份,长远来看,对职工则是伤害。比如,对于职工而言,损害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

因为职工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社会福利,是以企业账面的工资数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这些账面工资数额被压低后,职工的社会福利也随之被压低,结果是直接影响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障待遇。

此外,如果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职工要求企业补偿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所获的赔偿数额 也会受到影响甚至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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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因为企业让职工拿发票换工资不仅个人可以少缴税,单位也能避税。但凭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

  知识拓展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据此,凭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它只是企业对于员工因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一种补偿,如员工出差产生的差旅费、伙食费、长途电话费等,通常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实报实销,且数额也不固定。但有的用人单位按月固定给予职工以发票报销费用,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是违法的,更不宜认定为工资。

  对于“发票换工资”,不少企业都说是“为了给职工合理避税”。表面看起来,员工、单位都得利,但事实上,眼前的利益确实有职工的份,长远来看,对职工则是伤害。比如,对于职工而言,损害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因为职工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社会福利,是以企业账面的工资数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这些账面工资数额被压低后,职工的社会福利也随之被压低,结果是直接影响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障待遇。

  此外,如果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职工要求企业补偿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所获的赔偿数额 也会受到影响甚至大打折扣。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主要是为了职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企业让职工拿发票换工资,是为了不让职工的个人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基本上是为了职工好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就企业所得税来说,企业还希望员工不要用发票来冲,因为企业所得税对工资薪金的扣除是按照实际发生来扣的,不是计提的,而且只要是合理的工资薪金都可能扣除。企业工资做大了,相应的能扣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也会增大。如果员工用发票来冲,有一部分可能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比如招待费,对企业还不利。
因此,我认为公司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节省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另外,也不排除企业在社保上的一些想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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