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我有一个朋友以公司的名义找我借了钱周转,同时也办了房屋他项权证,当时借款日期和办理他项权证是同一天办好的,到今天就到期了他没钱还,可是我办理的他项权证也到了期限,请问我的抵押权还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还有我朋友的公司也借了其他人的钱,被法院查封了公司所有财产,包括抵押给我的房屋也被查封了,现在我的房屋他项权证日期也到了期,请问我的优先权利还存在吗?会不会给法院转走呢?知情者请告诉我,我会重谢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
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有这个房子的抵押权,就说明是这个房子的第一债权人,有第一受偿顺位。
法院如果已经查封了,应该会有债权申报公告的,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办法官说明下情况,这样就不会漏了。其实有他项权证在,法院也是不会漏的。

拓展资料

    房屋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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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9

房屋他项权证是办理不动产抵押时才办理的,在你的债权办结之后,需办理注销,注销前都有效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


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有这个房子的抵押权,就说明是这个房子的第一债权人,有第一受偿顺位。 


法院如果已经查封了,应该会有债权申报公告的,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办法官说明下情况,这样就不会漏了。其实有他项权证在,法院也是不会漏的。


拓展资料: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期限过期是否有效?

有效,只是超过2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so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巧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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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5-25
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第3个回答  2011-01-13
一点都不要担心。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你有这个房子的抵押权,就说明你是这个房子的第一债权人,有第一受偿顺位。
法院如果已经查封了,应该会有债权申报公告的,你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办法官说明下你的情况,这样就不会漏了。其实你有他项权证在,法院也是不会漏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3
你这个情况赶紧找一位律师问一下,因为他存在恶意的欠款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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