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进入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个人的事业编制属于哪一类型??
我指的是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是否等同于以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资和退休后有没有保障?按理说,“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该是目前除了“公务员”外最好的一种选择了。但是我报的这个“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我一直搞不清楚是不是等同于以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资和退休后待遇是否等同于以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可是我问过我们单位的搞人事的,他们说以前的全额财政拨款现在不提了,统一称为“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了。到底哪个说的是确切答案。纠结啊。
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其中地方财政一般又有省(自治区)、市、县(市)、乡(镇)分级,省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棣属于省一级的非营利事业性质单位,有一定的事业收入,其人员经费、科研经费、公用经费等全额由省财政全额拨款补助,其科研事业所得收入也全额上缴省财政。
如果是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其事业收入比较固定,财政部门按照事业计划每年核定该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收不抵支部分由财政定额(差额)补助。
扩展资料
有时中央政府对有条件补助再加上其他规定,如不仅规定中央补助的特定用途,还要求地方政府有一定金额的配合补助金作为特定支出。这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出钱,地方政府办事。
如果组织得合理,这种补助是一种中央对地方进行调控的间接手段,能加强中央政府的统领导能力。另一类称为无条件补助,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金不规定其具体用途,也没有规定配套支出要求的转移支付类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补助
随着事业单位改制和财政预算体制改革,这样的事业单位现在越来越少,有些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已经改为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即事业单位收入全额上缴财政、财政全额预算经费,有些完全与财政脱钩,改制为自收自支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