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即贿选宪法是中国历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对不对,拜托解释一下

如题所述

对的。

北洋政府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具有以下特点:

1、用漂亮的词藻和虚伪的民主形式掩盖军阀专制的本质;

2、为平衡各派大小军阀的关系,巩固中央大权,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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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10月5日,国会举行大选。曹锟为了获选大总统职位,以5000到10000元不等的价格收买议员。绝大多数议员受贿,不受贿者“其数不满二十人”。两院议员共590人参加投票,曹锟得480票而当选总统,孙文得33票。

时人愤而指责此次曹锟获选,“纯由五千元之力”,怒斥受贿议员为“猪仔议员”,议会为“猪仔国会”。8日,议员们再接再厉,又以3次会议、10余小时的效率,速成《中华民国宪法》一部。1923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共十三章一百四十一条。

此宪法虽与《临时约法》的原则一致,不失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但“一部神圣的宪法,亦被议员先生所累,得到‘秽宪’两字的徽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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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对。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即“贿选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对比:1913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制定和颁定实施的最后一部宪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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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7-20
对的,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中国历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规定了“国权”和“地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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