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时,公司可以降职降薪吗

请专业人士帮帮忙~~试用期公司没有签试用期合同,现在又要降职降薪,那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如果试用期公司没有签试用期合同,那就是没有试用期,而且即使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也是不成立,该期限就是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在聘用你时,曾经曰定国岗位及薪酬,那么,现在又要降职降薪就属于违约行为。否则的话,可能就要被迫接受公司的出尔反尔了。

如果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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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你的说法是错误,或者是不存在的。
  1、试用期员工还不属于公司正式职工,双方还处在双方选择的时期,公司通过试用期考察试用期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用人条件和要求,以便试用期满做出雇用与不雇用的决定;员工通过试用期了解公司和自己是否适合在这里工作是否适用这个工作,以便做出去留的决定。双方的关系还是一种不稳定的关系。
  2、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还没有形成受法律保障的劳动关系,何来更高职务往低职务上降?本来就只有一个试用的岗位,根本就没有什么职务,又能往什么职务上降去?试用期员工降职是不存在的。
  3、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还没有形成受法律保障的劳动关系,不可能定什么高职务薪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劳动法规定,不低于正式聘用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没有高薪向低薪可降,试用期员工降薪也是不存在的。
  4、如果试用期员工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公司是违法的。
第2个回答  2020-04-01
如果试用期公司没有签试用期合同,那就是没有试用期,而且即使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也是不成立,该期限就是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在聘用你时,曾经曰定国岗位及薪酬,那么,现在又要降职降薪就属于违约行为。否则的话,可能就要被迫接受公司的出尔反尔了。
如果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试用期公司没有签试用期合同,那就是没有试用期,且即使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也将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而归于无效。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在聘用你时,曾经曰定国岗位及薪酬,那么,现在又要降职降薪就属于违约行为。否则的话,可能就要被迫接受公司的出尔反尔了。追问

我有入职约定的岗位和薪酬,那么我现在该怎么跟公司说呢?麻烦了

追答

既然入职时约定过岗位和薪酬,公司降职降薪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发工资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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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7-25
因为没有签定试用期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最长为二个月,并且必须得为员工投保险。所以你最好有在公司实际上班的证据,否则很难维权。追问

试用期最长是三个月,我现在想问的是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追答

合法,因为试用期内公司随时可以根据公司标准对你的职位和薪金做出调整!这就是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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