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解散议会,进行重新选举”?请具体解释一下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总统解散议会,进行重新选举”的情况通常出现在“半总统制”国家。

半总统制,又名议会执政府制,是一种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行政大权的政体。半总统制的内阁有相对较稳固的地位,国会权力相对缩小。

特征
半总统制有以下几个特征:
总统为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由国会选出的总理只是辅助性质。
内阁的实际权力大大减弱,但其地位稳定,政局较平稳,不易发生剧烈震荡。
国会的权力相对缩小。
所以从根本上比较,半总统制政体实质上是总统制,因其具有总统制的以下两个特点:
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
但同时又具有议会制的两个特点:
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组成;
政府向议会负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半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因为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拥有解散议会、提议举行公民投票,甚至可以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行使非常权力,而总统制下的总统一般不具备这些权力。所以半总统制国家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成了围绕总统的权力,因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总统都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上。
半总统制政体以法国最为典型,俄罗斯、韩国等国家也实行该政体。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407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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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07
理解这一概念,我认为首先应该理清楚2个概念:总统制和议会制。

政体: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

总统制,最典型的就是美国。总统掌握行政权,议会掌握立法权。
总统制国家总统和国会可能是对立的(现在的美国总统和国会),也可能是一伙的(这种选举前的美国总统和国会)。宪法往往已经规定了哪些权利属于总统,哪些权利属于国会,所以国会也不可能通过手中的立法权来捆死总统,比如现在的布什总统即使选举失利仍然是很嚣张的。

议会制(内阁制),有两种情况,一种有国王的(君主立宪制)比如英国;另一种没有国王的比如印度。议会制国家总理或首相是由议会多数党派领袖担任,总理(首相)和议会是属于同一政治派别,一个鼻孔出气的。

所谓半总统制其实可以理解为总统制的改进版本,有总统制的本质;也可以说是总统制和议会制的一种结合体。主要区别应该在于总统的权力。
象美国,纯粹总统制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内阁由总统组阁,完全掌握行政权。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
而法国,在2000年改革前,则是半总统制的,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和总统共同掌握行政权。

所以,议会制国家的总统往往没有什么实权,更别谈有解散议会的权力了。议会制国家解散议会是由政府首脑(一般是总理或首相)执行。
而总统制国家总统与议会的任期相对内阁制固定。议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亦无权解散议会。

所以你说的“总统解散议会,进行重新选举”的情况通常出现在“半总统制”国家。

法国、瑞士、中华民国、韩国、俄罗斯、黎巴嫩和部份前苏联加盟共和国都是半总统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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