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户口怎么弄

如题所述

离婚之后户口的处理方法如下:
1、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户籍地。
2、另立门户,有自己的房产证可以申请迁到房产地,否则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办开具的准迁证明。
3、再婚后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上。
4、不迁出,男女双方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还有一个常见的做法就是将户口保留在当地,这种做法并没有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产生改变。
离婚了户口迁出来的流程如下:
1、要迁出户口的一方,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一张准迁证;
2、然后去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准迁证,户籍民警会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开具一张户口迁移证;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即可;
4、单位提供落户的,也可以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后双方有财产、子女抚养等争议,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作出相关裁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在裁判生效前,应该继续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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