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汗国官制蒙古前期的中书省

如题所述

蒙古汗国在太宗三年,即公元1231年,设立了中书省,这一重要决策在《圣武亲征录》中有详细记载:在辛卯年八月二十四日,成吉思汗抵达西京,当时中书省的主要官员包括兀都撒罕担任中书令,粘合重山任右丞相,而镇海则担任左丞相。《元史·太宗纪》也证实了这一事实,提到三年辛卯秋八月,太宗亲临云中,首次建立了中书省,并对侍从官名进行了改革,耶律楚材被任命为中书令,粘合重山和镇海分别担任左右丞相。


从耶律楚材和粘合重山的任职背景来看,他们在中书省成立前均为必阇赤,这表明中书省起源于必阇赤制度。《元史·粘合重山传》进一步阐明,粘合重山原本是太祖的宿卫官,随着中书省的设立,因其功绩卓著被授予左丞相之职,这显示了中书省与必阇赤职能的相近性,主要负责文书管理和政令发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中书省逐渐从执事官的范畴中独立出来,发展成为专门的政务机构。除了处理文书事务,它还承担了新的职责,即负责赋税的征收。这标志着中书省在蒙古汗国的政治体系中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不再仅仅是文书工作的执行机构,而是具有了更广泛的政务管理职能。


扩展资料

元朝建立以前,  蒙古汗国官制[1]蒙古大汗任用各族的文士为必阇赤,起草文书,并协助大汗和蒙古官员处理各地政务。管理中原事务的必阇赤耶律楚材等人,依照汉地的习惯,便以中书省官衔相称。忽必烈建国,正式建立中书省总理政务。李璮乱后,杀王文统,以皇子真金为中书令。此后,中书令均由皇太子兼领,成为虚衔。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下,设右、左丞相为实任的宰相。下设平章政事、右左丞、参知政事为副相,与金尚书省制同。右在左上,与汉制不同。元朝建国以后,蒙古原有的斡耳朵宫帐制、怯薛制以及投下封邑制等都继续保存。这里先将这几个制度作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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