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两千年的时候结婚的,但当时由于双方的年龄不够,他的家人走后门把我们的年龄都改动了,而且我的姓名

假的,结婚证上也没有身份证号码,他是安徽人,现在我们有两个孩子了,我现在要离婚,我现在想问一下需要走设么法律突进,希望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我一下,

这种情况下结婚证是非法获得的,在法律上不产生效力,必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追问

要离婚了还要去办理结婚证吗,现在是否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吗

追答

事实婚姻是1994年2月15日以前同居的才算,你们不是这个时候的。
象你这种婚姻登记有瑕疵的,我认为在法律上不成立。
我国的司法解释说登记结婚时年龄未满法定年龄的,在离婚时已达法定年龄的,那么视为合法婚姻并给予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你们的情况不属于这一种,你们是伪造了身份证明,现在结婚证与你们本人的情况根本就不相符。
所以你们之间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也不是事实婚姻关系。

追问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他不同意,需要去法院解除关系吗

追答

这种情况我认为你们直接分开或者是先办理结婚手续,然后再离婚。
但是有一点:因为你们的婚姻有瑕疵,所以我认为你们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你们的婚姻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则直接分手即可。

追问

那该怎么证明我的身份与结婚证上述同一个人,

追答

结婚证上的照片是你的吧?
让工作人员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追问

照片是我们自己本人的,我去问过,他们结社说拿结婚证是在向民政局办理的,要去那里才可以,但是那里不存在了,统一到县里了,也查不到档案

追答

那就起诉民政局,要求确认你们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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