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多少分录取

如题所述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616分录取。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史称“红色甲工”)。

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是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首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

科研平台:

学校以雄厚的原始科研创新能力推动一流大学建设,建有29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29个部省级科研平台,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广东高校首位。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量、发明专利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稳居全国高校前列,2009年以来以第一专利权人获中国专利奖数量排名全国高校第一。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

学校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彰显办学理念,明确发展目标和大学使命,保障学生及教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实现依法治校,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活动、履行公共职能、开展社会合作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性依据。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南理工;英文名称为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SCUT。

第四条: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



办者与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举办者和业务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学校,核准学校章程,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变更名称等重要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监督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考核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十二条:

学校举办者和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提供办学资金,保障办学经费;支持学校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受非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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