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3月14日在一家工贸公司上班的,最初面试时说是试用期是3—6个月,试用期完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然后缴纳保险等等。但是试用期一个月后老板催着签订了劳工合同,但是问及是否试用期结束,说没有,合同按用工之日签订,其他一切还是按面试时约定的来。我也没说什么。
试用期大概1各月零13天的时候,突然老板亲戚和老板娘(公司员工)故意找茬来刁难我,估计是想撵我走找不出理由吧,我就写了辞职报告并让老板签订后,交接完了工作。问及工资,答下月25日再来领取。
我现在希望懂劳动法的朋友看看我该拿到多少工资才算合法:
1、我是3月14日正式上班,一直到3月31日,共计上班16天,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那我三月份的工资该是多少?(一周上6天)
2、4月份我从4月1日上班一直到4月27日,共计24天(含三天清明节)无迟到,早退,请假等。四月份工资该是多少?
附:满1个月时签署的劳动合同报酬是这样规定的:
甲方(公司)每月26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按月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1000元/月。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以及适应工作快慢决定其工资上调。试用期内每月上调50元,直指1100元。试用期满后成为甲方正式员工以后,工资1200元。
另外辞职谈话时,老板说我干得什么工作没干好等等,总之就是说我什么都干得不好之类的(我问心无愧,尽力了),另外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得知了我的QQ聊天记录,说我说领导坏话以及告诉朋友说公司有员工要辞职等等,这些确实是事实,他可能因此会扣发我工资,这合理吗??另外他偷看我聊天记录,算是违法吗?
请知情的朋友帮忙解答,谢谢!!!!
你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你合同工资的80%
试用期内,如果你不适合岗位,公司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扣发工资属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根据你的情况,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想要回工资的话就和和气气的谈。下月给这个算是合理的,很多公司都规定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如果到时候不要你再说,可以找记者,找仲裁。不过这年头记者也都扯淡没点吸引人的地方或者好处,这帮记者也不会管你
2、方法同上。
3、偷看记录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