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晚上下班后被其他员工叫出去玩,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不予认定工伤的,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另外,员工下班后公司领导以私人的名义请其吃饭,饭后该员工自己出去玩,发生意外事故死亡的,公司要承担责任吗?如果不承担责任,公司要给这些员工抚恤金吗?给多少?公司都给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金。谢谢大家给个说法。
家属就抓住一点,就是他们出去吃饭是公司的领导请的(私人请客),而且是在饭店请的,不是在家请的,就一定要公司赔偿。这合理吗?谢谢

  不属于工伤,我是做工伤处理这一块的,我是安全工程师,可以这么说吧,工伤认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以下都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可视同为工伤。所以说,根据以上的条例,可以看出,以个人名义邀请工人吃饭,不算工伤,但是,领导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就不好说了,交通事故,看是不是领导故意灌酒的,如果故意灌酒的话,那就是要进行领导个人赔偿的,明知酒量不好的,劝人喝酒,等于间接的原因,所以我觉得出于人道主义的话,可以适当赔偿点,毕竟是一条人命,人家家属也很不容易的,出于补偿,最起码让人家觉得你这领导有诚意!~追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员工吃完饭后,他们提议去唱歌,其中有2位没有去唱歌,领导叫了2次,他们也没去,反而其中一人打电话喊来了另外的一位员工骑摩托车来,然后三人骑摩托车出去玩了(没有驾驶证),走的时候也没有给这位领导打招呼,然后没有多久就发生意外了,责任全部是对方驾驶员的,已经有了交警的认定书。后面来的这位员工和前面吃饭有关联吗?这种情况要不要给他们丧葬费和抚恤金呢?

追答

不需要,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有识别风险的能力,本身三个人骑一辆摩托车就属于交通上的违章和安全隐患,领导请只是私人的交情,倘若是公司的年夜饭什么的,在回去的路途中,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你的这种情况只是属于私人的私下请客吃饭而已,完全可以不用赔偿,因为他们三人骑一摩托车的行为本来就是很危险的,国家没有这方面还需要赔偿的法律,完全可以一分钱不用赔,所有的钱应该有肇事者所赔,你们领导可以一分钱也不用给,但是我觉得处于人道主义和朋友,上下级关系的这个情分上的话,可以去买点东西看看他家属和父母,子女,毕竟也是一条人命,如果这点钱都舍不得花的话,你们领导也太绝情了!~(哥们,说了这么多的话,你才给5分呀,最起码追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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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8
这两个事件都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无任何责任,无需任何赔偿。社险也不会赔偿的。追问

家属就抓住一点,就是他们出去吃饭是公司的领导请的(私人请客),而且是在饭店请的,不是在家请的,就一定要公司赔偿。这合理吗?谢谢

追答

不合理。家属属于不讲理,胡搅蛮缠了。

第2个回答  2011-04-28
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责任,只需要适量的补贴一些费用就行。
具体费用得看公司意愿。
安慰金+薪资+奖金 基本就可以了
按交通肇事案处理
领导请的(私人请客),谁请的都没有规定一定要去,去了的途中自己负责安全等系列问题。
第3个回答  2011-04-28
根据你的陈述,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亡,死者家属可向交通肇事者要求赔偿,但不等于说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待遇,大致有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单位有义务帮助死者家属申领、给付。
各地标准并不一致,建议向当地律师咨询,获得准确的信息。希望此事能在法律的框架下,经双方换位思考,早日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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