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法西斯制度是怎样的一种政治制度?

如题所述

在德国表现为极端爱国主义、种族主义、优生学、极权主义、反同性恋、反犹太、第三位置。
最早在德国出现的法西斯组织是德国工人党,后来改名叫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这个时候还是走的社会主义路线,后来受19世纪80年代在德意志第二帝国跟奥匈帝国兴起的种族主义影响,慢慢变成了极端的民族社会主义,最终形成了纳粹主义的意识形态,强调国家的目的是为了达成那些于根其民族和种族的理念,尤其是在社会工程的文化上,纳粹主义强调以牺牲其他所有种族来达成德国民族的繁荣,尤其仇视犹太人。* 它的极端型态体现在军国主义和种族主义俩种并在政治上体现极端法西斯爱国主义和极端独裁专制统治,是一个建立在高度垄断的国家统制主义体制。本质上,民族社会主义的意识型态就是民族霸权主义。*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成为这个党的党主席以后,终于彻底变成了独裁政治,一直持续到19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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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上台后,经过几年的苦心经营,在德国建立起以"领袖原则"为基石,以纳粹党独裁为核心,通过警察、特务统治和强制舆论,镇压德国人民这样一种一体化的政治体制,为其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夺取欧洲以至世界霸权,准备了主要的政治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5-27
德国不是法西斯
第3个回答  2014-05-25
马甲你好,马甲再见
第4个回答  2014-05-25
极右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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