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卢梭 洛克 法治思想的共同之处

如题所述

三者的思想都是宪政思想。洛克:洛克提出了分权理论,认为分权是最有效的保护人们的财产、自由。洛克特别强调依法行政,用法律来约束,限制行政权力,洛克认为根据政府权力的性质和目的,必须进行行政权力的限制。 洛克是最早提出分权理论的,他认为分权是最有效的保护人们的财产、自由的方法。他将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即最高权力,不是专断的权利,不超出社会公众的权利,有代表人民的国会来行使。执行权、对外权,都是共同的全力为后盾,合起来是行政权,由君主来执行,君主必须服从国会。
孟德斯鸠是西方近代分权制衡思想的系统阐发者。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是其分权制衡思想的核心价值追求;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以权力约束权力是其实现分权制衡的根本路径。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思想对现代各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具有相当的启示性价值。这一思想的根本局限在于以权力约束权力本身,而忽视了人民群众在权力制约中的作用。要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必须重视发挥公民权利的作用,即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

卢梭从公意的角度来界定法律,全体公民的意志,最高的意志,控制一切。由全体公民的意志而来,立法权真正的根据来源与人们。卢梭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的自由的,后来资产的现,并且发展到不自由,而后又通过社会契约,打破了在自由上的枷锁。
卢梭认为“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都转让给整个集体”,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权委任他们,也有权撤换他们,直至消灭奴役压迫人民的统治者。这就是人民主权思想。主权在民,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构成的,而公意就是人民的意志,是人们全体成员经常的意志。当人们服从主权时,仅仅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卢梭认为公益从内在形式而言是主权,从外在形式而言是法律。
法律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
1、 政治法、根本法。规定了全体对全体,主权者与国家的关系,国家的性质结构。
2、民法,规定全体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成员与公共群体之间的关系。
3、刑法,不服从惩罚的关系,对违反发两次的行为惩罚的行为。
4、风尚、习惯、舆论、共同的一种意见的表达,民间法、基层社会的规则。
卢梭的法律思想突出的是民主主义思想,论证了社会契约主权论,解决了人民在缔结社会契约后如何使用想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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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25
法兰西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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