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怎样补偿

我有一朋友进入一家私企,当时进公司的时候与老总口头谈的底新1500元/月有,因为老总担心我朋友在公司不稳定,所以说第一个月先付1200,第二个月再付1500以及把上个月的300元补回,因为是月底才发工资的,所以等到月底发工资就已经是第三个月了,但在没有任务的通知下就直接调整了工资,调到底新1300元/月,因此,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及买社保,以及公司每星期只休一天,像这样的情况,如果去劳动仲裁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公司拖欠加班工资及不购买社会保险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可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赔偿。
3\这些公司扣押的费用,你们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追讨.
4\平时加班的工资是1.5倍,周末加班是2倍
5\可以要求公司补买社保.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你工作四年,就应当补偿四个月的工资,单位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补偿标准的两倍,也就是说除了你应得的工资外,学校应再给你8个月的工资,即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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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你这个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一次入厂起算)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医疗期后和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如果11月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就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还是不签订,如何维护权益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降低条件或者明确不与你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要给你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就是11月到期,如果单位拒绝和你签就必需给你补偿金
4、补偿金的计算为工作满1年给1个月的工资,年限从你用工之日起算,而且根据你的情况应该适用下面的5,要1个月的
5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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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15
坦白讲,做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一方,在这件案子能得到的实惠不多.
第一,公司没有按着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的规定来执行.那么应该计算一下,超过40个小时到44小时之间的工资应该以两倍工资支付.44小时之上的工资应该以三倍工资支付.
第二,企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第三,企业在没有与劳动者沟通的情况下更改劳动者工资.

仔细看起来支持这三条的证据你手里掌握的可能不多,如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没有,那还是认了吧.

需要的证据呢,首先要有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据,比如员工证,考勤记录等.另外是否还有与这家公司的用工协议.最好有能证明你们议定的工资书面材料.如果可以证明你们有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工资是议定好的1500,那后面的事情都好办了.
第2个回答  2021-11-30

“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 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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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8-07-15
公司的行为肯定是违反了法律,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约定工资\缴纳保险\给予工资双倍赔偿.
但是要提供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每周休息一天,只要单位每周在44小时内就是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08-07-15
每周只休一天,不给加班费,属于拖欠工资,主张拖欠总金额50--100%的违约金。
没买社保,可以主张公司给补缴。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按约定发给工资,属于克扣工资,可以主张克扣金额50--100%的违约金。
另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每年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六个月按半年算。
不要急着去劳动仲裁,可以先搜集证据,等证据确凿了以后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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