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银行存折怎么办?

我外公在一个月前死了,可是他银行存折还在,都是09存的,都要要今年取的,请问懂过的人,怎么去取呀?能不能去年存的,今年也在当天去领啊?(他都存一年的)

定期存款到后,取款时,只要知道密码,金额在50000元以下,不需要任何证件,谁带上存单都可以取。如果不到期,谁去取款带上自己身份证和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活期存款,只要知道密码,随时都可以取。

存款人死亡后,如果不知道存款密码,取款人需要到派出所出具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代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向银行营业所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转存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营业网点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储蓄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

第三十条 存单、存折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式的存单、存折可以挂失,不记名式的存单、存折不能挂失。

第三十一条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5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

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储蓄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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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3

定期存款到后,取款时,只要知道密码,金额在50000元以下,不需要任何证件,谁带上存单都可以取。如果不到期,谁去取款带上自己身份证和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活期也是,只要知道密码,随时都可以取.

若果不知道密码,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并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若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的,合法继承人则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去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扩展资料:

存款人死亡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3)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申请继承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付手续。

(4)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手续按与我国公民存款相同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具体规定办理。

(5)继承人在国外,可凭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正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过户支取手续。

(6)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家所有。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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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0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亲属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种情况提取存款: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只要凭客户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但亲属不知道密码,或者知道存折所在银行,但没有存单或者密码,此时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同时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先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才可支取。

3、金额在5万元以上,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还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同时也需要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扩展资料:

存款人存进银行的钱属于个人财产,在存款人死亡时,合法继承人可以自行去银行取款。

如果存款人的账户是活期帐户,金额较少,例如几百块的话,亲属知道储户本人密码,随时都可以提取,并不需要去公证;若家属不知道密码或者账户被锁定,存款人本人又去世了,按规定家属只能去当地公证处公证后才能取钱。

1.有存款凭证和密码

这种情况就要恭喜你了,这种情况最简单,你可以直接拿着存款凭证去银行取钱了,如果金额比较大的话,还要带上老人的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所以老人去世尽量先不要销户,如果已经销户没有身份证了,那么手续就麻烦了,我们下面再说。

2.有存款凭证没有密码或者两样都没有

这时候手续就开始麻烦了,你需要提供老人的死亡证明、遗嘱或者法院财产判决书和你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果遗嘱或法院判决结果遗产不属于你一人所有的话,你还要提供其他继承人委托你一人办理的声明,并全部到场。

3.没有遗嘱和法院判决

这种情况其实就属于遗产归属不明了,需要你联系你家庭所有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亲属一起去司法局公证处,去办理公正,并要求公正写明财产有谁一人继承,负责办理,不然还要所有人再跑到银行写证明,有了公证书就和情况二手续一样了,情况一中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也要参照情况二三不同办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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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8-14

存款人死亡银行存款应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亲属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种情况提取存款: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只要凭客户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但亲属不知道密码,或者知道存折所在银行,但没有存单或者密码,此时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同时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先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才可支取;

3、金额在5万元以上,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还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同时也需要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拓展资料

1、世界上在没有比最亲近的人突然离去,带来的打击更为严重的了。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可能在安排完后事后,首先做的事情就是去银行询问存款情况。但很遗憾的是,就算带上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书,到了银行也可能什么都问不到。

2、很多人可能会觉得银行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太冷血无情了,就算银行对于储户有保密义务,可是人都走了,老婆到银行拿回自己家里人(老公)的钱,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为什么还要求生者走这个程序,办那个手续,就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吗?

3、但我们要清楚所有的制度、程序、手续、证明文件,都是为了解决经济学上称之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什么是信息不对称?就是你说这笔钱属于你,但银行(工作人员)不是你身边的亲朋好友,也没有24小时跟你生活在一起。银行所拥有的信息是十分有限的,所以需要你按照流程提供可信的“证明”。

4、如果你自己曾经从事银行工作,或者你身边有亲友在银行、电信、公证处工作,你就会知道这些银行工作人员每天都会碰到各种各样拿着假证件,上门骗钱的人。

5、很多人面对这种“误解”和“冤屈”都特别气愤,但生银行柜员们的气是没用的,真正应该愤怒的是那些骗子团伙。再说,就算是夫妻关系,死者存在银行里的存款并不一定就是还活着的那一方的。作为遗产,存款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所以就算是拿着真的结婚证书去银行都取不到钱。

6、你应该带齐的文件是:需要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可凭有效的遗产所有权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过世亲人的银行卡,公安局开具的死亡证明;,有效的遗产所有权证明包括: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如果没有立遗嘱,有资格继承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对于遗产有异议,大打官司,那么就要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等。

7、只要提供以上手续,证明银行里的钱是属于你的,那么银行肯定会十分贴心地为你把钱取出来。不过既然你不知道银行卡里有多少钱,而公证费又需要花钱,所以就有点像轮盘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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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4-27

那么很多人就想问,存款人如果意外去世那存在银行里的钱该怎么取出,今天就和大家讲一下最新的相关规定。 第一就是如果存款人生前办理的是储蓄卡的话,如果知道密码就可以自行提取,这种行为是被视为合法的

相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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