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地主庄园经济?

如题所述

士族庄园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南朝发展的新特点是,山泽被圈进庄园,由国家公有变成主人私产,刘宋颁布按官品占山法,使之合法化。晋朝士族庄园里都有成百上千的依附者。这些人名号繁杂,有“奴”“客”“荫户”“部曲”等等。但不管叫什么,他们都是豪强的依附者。他们不用向政府缴税,也不用服徭役、服兵役,但是得向主人交租子服劳役。这些人交的租子往往非常重,有的甚至能占的全部收获的七成以上。这些奴客不仅种地,有的还要替主人盖房子,养花种树,有的甚至还要跑码头做生意。这些人被免除了对政府的义务,却多了对某个主人的义务。关于这些奴客的生活纪录很少,我们已经很难推测出这些奴客的生活水平比自由农民来,到底是高些还是低些。我们也不知道,这些奴客有多少是自愿投靠豪强的,又有多少是由于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的。我们知道的是:这些人从政府的税收网络中消失了。这些依附者的数量极为巨大。有人认为:魏晋时代依附民数量和政府控制的编户数量大致相当。还有人更加悲观,认为政府最多能控制人口的1/3,剩下的都是豪强的依附者。按照道理来说,豪强是控制不了这么多依附者的。各个级别的士族能有多少数量的免税依附者,朝廷有明文规定。但问题是这个规定根本执行不下去。这些士族硬是占了这么多不用缴税的依附者。政府里头都是这些士族豪强。他们当然不着急核查。但是有人着急,比如皇帝。对于皇帝来说,这些士族豪强好比是一群土匪,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楞是占为己有。皇帝当然可以下诏令,说大家从今以后,不许这么干了。但是怎么把这个诏令推行下去,是个很大的问题。两晋历史上,确实颁布过不少这样的诏令,有的时候也做过巨大的努力,但是却没能够真正奏效。高级政治职务都被士族把持,皇帝要通过士族推行反士族的政策,其中的困难显而易见。所以自始至终,政府都至多是半田庄式的生产经营东汉地主庄园经济zt 东汉时期,豪强地主都占有大量土地,通常又采取田庄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在当时的田庄中,有农、林、牧、渔各业,还从事某些手工业的生产,或进行一定的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具有极强的自给自足性质。例如刘秀母舅樊宏在湖阳经营的田庄,其中有数里面积的樊陂,田地达三百余顷。在这个田庄中,庐舍楼阁成片,“竹木成林,六畜放牧”,“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可见其规模很大,具有多种经营的特点。另外,樊宏还“好货殖”,从事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后汉书·樊宏传》)在四川发现的画像砖上,也可以看到地主田庄的同样情景。崔实所写的《四民月令》,对地主田庄的经营情况反映得很详尽。所谓:田庄里种植着小麦、大麦、春麦、粟、黍、粳稻、大豆、小豆等粮食作物,胡麻、牡麻、蓝靛等经济作物,瓜果等蔬菜;自己制作各种酱、酒、醋及饴糖等食物;又种植药用植物,以配药品。在这种大田庄里,还种植各种林木以及果树,饲养马牛等耕畜和家畜。在手工生产方面,自己养蚕,纺织各种麻布和丝织物,制作衣、鞋,制造农具和兵器等。此外,田庄中也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买卖。可见,在地主田庄里,各类生活资料基本上都可以自给自足。[编辑]剥削劳动者东汉时,豪强地主大都利用宗族血缘关系作为剥削劳动者的手段,使地主和农奴的关系罩上了一层温情的面纱。当时,豪强地主常常聚族而居,特别是在西汉末年战乱中,他们往往纠集宗族,建筑坞堡以自守。东汉以后,随着封建隶属关系的强化,豪强地主的贫困宗族,大多成为田庄里的劳动者。在庄园里,劳动者主要有宗族、宾客、徒附和奴隶,他们对豪强地主有极强的依附性。其中庄园主的贫困宗族、宾客地位略高,徒附是典型的农奴,奴隶则最为卑贱。豪强田庄里的劳动者所受的剥削都很沉重,地租剥削大概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除实物地租外,他们还得无偿地为田庄主服劳役。不但如此,豪强地主还把他们编制起来,组成私人武装,平时看家护院、巡警守卫,战时则跟随主人打仗。这种豪强地主的私兵,史称“部曲”。由于剥削的沉重,宗族、宾客、徒附的生活都极其痛苦,“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崔实《政论》) 为了消弭农民的反抗,豪强地主也有意识地利用宗亲关系,分化农民。据《四民月令》记载,每年春耕前后,庄园主就“赈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秋收前后,又“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对同宗贫困而死者,则纠合宗人,合族收葬。冬月腊日,还要“请召宗族、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休农息役”。于是,在封建庄园内部往往形成相对缓和的关系。所以,在东汉时期,封建田庄还能较好地组织生产。正因为如此,每当遇到战乱之际,常常出现豪强地主率领大群宗族宾客、徒附义从,或择地避乱,或筑坞自守,甚至合族开上战场,举宗进行叛乱的现象。在农民起义的年代里,豪强地主的庄园武装也成为镇压农民军的力量。[编辑]自耕农及封建国有制[编辑]自耕农东汉时期,封建政府虽在形式上实行呛箧薄赋的政策,但事实上农民受到多方面的盘剥。地主、官吏欺凌人民,转嫁负担,花样百出。如汉明帝时,政府下令推广区种法以增加产量。结果,有些地方通过多报农民耕地,把租税负担强加在农民头上。又如东汉初,禁止农民从事商业活动以妨碍农时,地方官吏及豪强地主遂据此对农民进行种种限制,规定有田者不得捕鱼,以便他们营私牟利。此外还在各种借口下任意征发,转输远戍等等,更使农民喘不过气来。总之,农民的赋税徭役负担非常沉重,加上豪强地主的欺压,使农民生活极其艰难,常常落得“饥饿流离”的结局。[编辑]封建国家所有制封建国家所有制经济是东汉时代另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封建国家不仅掌握着大量土地及山林川泽,并且还直接经营许多生产事业。特别是手工业方面的经营,更多地集中在封建国家手里。在东汉的政府机构中,大司农、少府、将作大匠、太仆所掌管的生产事业最多,也最重要。大司农除了经管国家赋税收入外,还主管屯田等事务。东汉时期的屯田,以军屯为主,在沿边地区,还有募民屯田及放免刑徒屯田。大司农所属的平准署和导官署,还分别进行各种丝麻纺织品的染色加工及粮食加工。东汉时,盐铁生产由郡国经营管理。少府实际上是皇帝的大管家,它除了管理山林川泽的各种税收外,也直接组织皇室需要的生活用品和各类奢侈品的生产。少府在各地著名的手工业中心,都设有工官组织生产,其规模都相当庞大。将作大匠直接主持宫室、都邑、园苑、陵墓等土木工程的营造。太仆则主造各种兵器器械,并管理各处牧苑。在东汉国家经营的生产事业中,还较多地使用奴隶。同时,还有大量罚作苦役的罪犯、服徭役的农民和少数佣工人。大规模的土木工程,则更多依靠征发徭役来完成论六朝时期南方地主庄园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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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0
士族庄园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南朝发展的新特点是,山泽被圈进庄园,由国家公有变成主人私产,刘宋颁布按官品占山法,使之合法化。晋朝士族庄园里都有成百上千的依附者。这些人名号繁杂,有“奴”“客”“荫户”“部曲”等等。但不管叫什么,他们都是豪强的依附者。他们不用向政府缴税,也不用服徭役、服兵役,但是得向主人交租子服劳役。这些人交的租子往往非常重,有的甚至能占的全部收获的七成以上。这些奴客不仅种地,有的还要替主人盖房子,养花种树,有的甚至还要跑码头做生意。这些人被免除了对政府的义务,却多了对某个主人的义务。关于这些奴客的生活纪录很少,我们已经很难推测出这些奴客的生活水平比自由农民来,到底是高些还是低些。我们也不知道,这些奴客有多少是自愿投靠豪强的,又有多少是由于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的。我们知道的是:这些人从政府的税收网络中消失了。这些依附者的数量极为巨大。有人认为:魏晋时代依附民数量和政府控制的编户数量大致相当。还有人更加悲观,认为政府最多能控制人口的1/3,剩下的都是豪强的依附者。按照道理来说,豪强是控制不了这么多依附者的。各个级别的士族能有多少数量的免税依附者,朝廷有明文规定。但问题是这个规定根本执行不下去。这些士族硬是占了这么多不用缴税的依附者。政府里头都是这些士族豪强。他们当然不着急核查。但是有人着急,比如皇帝。对于皇帝来说,这些士族豪强好比是一群土匪,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楞是占为己有。皇帝当然可以下诏令,说大家从今以后,不许这么干了。但是怎么把这个诏令推行下去,是个很大的问题。两晋历史上,确实颁布过不少这样的诏令,有的时候也做过巨大的努力,但是却没能够真正奏效。高级政治职务都被士族把持,皇帝要通过士族推行反士族的政策,其中的困难显而易见。所以自始至终,政府都至多是半田庄式的生产经营东汉地主庄园经济zt 东汉时期,豪强地主都占有大量土地,通常又采取田庄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在当时的田庄中,有农、林、牧、渔各业,还从事某些手工业的生产,或进行一定的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具有极强的自给自足性质。例如刘秀母舅樊宏在湖阳经营的田庄,其中有数里面积的樊陂,田地达三百余顷。在这个田庄中,庐舍楼阁成片,“竹木成林,六畜放牧”,“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可见其规模很大,具有多种经营的特点。另外,樊宏还“好货殖”,从事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后汉书·樊宏传》)在四川发现的画像砖上,也可以看到地主田庄的同样情景。崔实所写的《四民月令》,对地主田庄的经营情况反映得很详尽。所谓:田庄里种植着小麦、大麦、春麦、粟、黍、粳稻、大豆、小豆等粮食作物,胡麻、牡麻、蓝靛等经济作物,瓜果等蔬菜;自己制作各种酱、酒、醋及饴糖等食物;又种植药用植物,以配药品。在这种大田庄里,还种植各种林木以及果树,饲养马牛等耕畜和家畜。在手工生产方面,自己养蚕,纺织各种麻布和丝织物,制作衣、鞋,制造农具和兵器等。此外,田庄中也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买卖。可见,在地主田庄里,各类生活资料基本上都可以自给自足。[编辑]剥削劳动者东汉时,豪强地主大都利用宗族血缘关系作为剥削劳动者的手段,使地主和农奴的关系罩上了一层温情的面纱。当时,豪强地主常常聚族而居,特别是在西汉末年战乱中,他们往往纠集宗族,建筑坞堡以自守。东汉以后,随着封建隶属关系的强化,豪强地主的贫困宗族,大多成为田庄里的劳动者。在庄园里,劳动者主要有宗族、宾客、徒附和奴隶,他们对豪强地主有极强的依附性。其中庄园主的贫困宗族、宾客地位略高,徒附是典型的农奴,奴隶则最为卑贱。豪强田庄里的劳动者所受的剥削都很沉重,地租剥削大概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除实物地租外,他们还得无偿地为田庄主服劳役。不但如此,豪强地主还把他们编制起来,组成私人武装,平时看家护院、巡警守卫,战时则跟随主人打仗。这种豪强地主的私兵,史称“部曲”。由于剥削的沉重,宗族、宾客、徒附的生活都极其痛苦,“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崔实《政论》) 为了消弭农民的反抗,豪强地主也有意识地利用宗亲关系,分化农民。据《四民月令》记载,每年春耕前后,庄园主就“赈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秋收前后,又“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对同宗贫困而死者,则纠合宗人,合族收葬。冬月腊日,还要“请召宗族、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休农息役”。于是,在封建庄园内部往往形成相对缓和的关系。所以,在东汉时期,封建田庄还能较好地组织生产。正因为如此,每当遇到战乱之际,常常出现豪强地主率领大群宗族宾客、徒附义从,或择地避乱,或筑坞自守,甚至合族开上战场,举宗进行叛乱的现象。在农民起义的年代里,豪强地主的庄园武装也成为镇压农民军的力量。[编辑]自耕农及封建国有制[编辑]自耕农东汉时期,封建政府虽在形式上实行呛箧薄赋的政策,但事实上农民受到多方面的盘剥。地主、官吏欺凌人民,转嫁负担,花样百出。如汉明帝时,政府下令推广区种法以增加产量。结果,有些地方通过多报农民耕地,把租税负担强加在农民头上。又如东汉初,禁止农民从事商业活动以妨碍农时,地方官吏及豪强地主遂据此对农民进行种种限制,规定有田者不得捕鱼,以便他们营私牟利。此外还在各种借口下任意征发,转输远戍等等,更使农民喘不过气来。总之,农民的赋税徭役负担非常沉重,加上豪强地主的欺压,使农民生活极其艰难,常常落得“饥饿流离”的结局。[编辑]封建国家所有制封建国家所有制经济是东汉时代另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封建国家不仅掌握着大量土地及山林川泽,并且还直接经营许多生产事业。特别是手工业方面的经营,更多地集中在封建国家手里。在东汉的政府机构中,大司农、少府、将作大匠、太仆所掌管的生产事业最多,也最重要。大司农除了经管国家赋税收入外,还主管屯田等事务。东汉时期的屯田,以军屯为主,在沿边地区,还有募民屯田及放免刑徒屯田。大司农所属的平准署和导官署,还分别进行各种丝麻纺织品的染色加工及粮食加工。东汉时,盐铁生产由郡国经营管理。少府实际上是皇帝的大管家,它除了管理山林川泽的各种税收外,也直接组织皇室需要的生活用品和各类奢侈品的生产。少府在各地著名的手工业中心,都设有工官组织生产,其规模都相当庞大。将作大匠直接主持宫室、都邑、园苑、陵墓等土木工程的营造。太仆则主造各种兵器器械,并管理各处牧苑。在东汉国家经营的生产事业中,还较多地使用奴隶。同时,还有大量罚作苦役的罪犯、服徭役的农民和少数佣工人。大规模的土木工程,则更多依靠征发徭役来完成论六朝时期南方地主庄园经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5-02

庄园经济:以佃佣为主经济基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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