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政体的异同

如题所述

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法国是典型的民主共和制中的半总统半议会制政体

从国家元首看,英国女王一般只
承担“礼仪性职责”,
是“虚位君主”

法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
也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有实权

从党的制度看
英国两党制,议会多数党组阁

法国多党制,多党联合政府

从政府首脑看
英国首相由议会中
多数党领袖担任,
位于国家权力中心

法国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
权力较之英国首相要
小得多

从立法机关看
英国英国议会是
最高立法机关
和最高权力机关

法国法国议会只是
立法机关,其
地位和作用都
不能和英国议会
相提并论

相同点是阶级性相同,都为资本主义服务之类的话

权力变化趋势相同,现在很多国家权力都向行政权倾斜了
我想是有原因的

他们都发展得很老了,问题跟新形势屡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7-16
泛论政权的起源和目的,并简评英国政体
托马斯.潘恩-常识
泛论政权的起源和目的,并简评英国政体

有些作者把社会和政府混为一谈,弄得它们彼此没有多少区别,甚或完全没有区别;而实际上它们不但不是一回事,而且有不同的起源。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所产生的,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所产生的;前者使我们一体同心,从而积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后者制止我们的 恶行,从而消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一个是鼓励交往,另一个是制造差别。前面的一个是奖励者,后面的一个是惩罚者。

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因为,当我们受昔的时候,当我们从一个政府方面遭受那些只有在无政府的国家中才可能遭受的不幸时,我们由于想到 自己亲手提供了受苦的根源而格外感到痛心。政府好比衣服,是天真纯朴受到残害的表征;帝王的宫殿是建筑在乐园的亭檄的废墟上的。如果良心的激发是天日可鉴的、始终如一的和信守不渝的,一个人就毋需其他的立法者;但事实并非如此,他觉得有必要放弃一部分的财 产,出钱换取其余的人的保护;谨慎小心的原则在其他任何场合都劝他两害相权取其轻,现在这个原则也促使他这样做。因此,既然安全是政府的真正的意图和目的,那就毫无疑义地可以推断,任何看起来最有可能保证我们安全的形式,只要是花费最少而得益最大,都是其 他一切人所愿意接受的。

为了清楚而正确地了解政府的意图和目的,我们假定有少数人在地球的某一个隐僻的部分住下来,同其余的人不发生联系;他们就将代表任何一块地方或世界上的第一批移民。在这种自然的自由状态下,他们将首先想到社会。千百种的动机都将鼓励他们趋向这一目标。 单单一个人的力量应付不了他的各种需要,他的心境又不堪永远寂寞,因此他不久就被迫寻求另一个人的帮助和安慰,而对方也有同样的要求。四五个人通力合作,就能够在旷野当中兴建一个还算过得去的住所,但单独一个人的力量就可能劳碌终生而一无所成。当他砍了木 头之后他搬不动它,就是搬动了也竖不起来;同时饥饿会逼他离开工作,每一种不同的需要会以不同的方式来支使他。疾病,哪怕是一件不幸,也意味着死亡;因为它们纵然并不致人于死命,也会使他不能维持生活,落到死不死活不活的境地。

这样,客观的需要象一种吸引力似的,马上会把我们这些刚到的移民组成社会,而彼此从社会生活中所得的幸福就会确立起来,并且只要人们始终互以真诚相待,就不必有法律和政府的约束;然而,由于唯独上帝才不为邪恶所侵染,结果就必然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们刚 刚克服了那些在共同的事业中把他们团结起来的迁居之初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之后,立刻便开始忽视彼此应尽的责任和应有的情谊。这种怠懈表明有必要建立某种形式的统治,来弥补德行方面的缺陷。

某一棵地点适中的大树将供给他们一座大礼堂,全体移民区的人可以在树荫下聚会,讨论公共的问题。很可能,他们第一批的法律只是称为条例,在推行的时候至多以公众的鄙视作为违犯条例的惩罚。在这第一次的会议中,人人自然都有权利占据一个席位。

可是,随着移民区的发展,公众所关心的事情也增加了,同时成员间彼此可能离得很远,不便象从前那样大家每次都聚在一起,而当初他们的人数不多,住处很近,公众所关心的事情是寥寥无几的和琐碎的。这种情况表明,他们同意从全体成员中选出一些优秀的人来专 门管理立法工作,是有其方便的地方的;这些人应该关心那些选派他们的人所关心的事情,一切做法同全体成员亲自出席时所采取的一样。如果移民区继续发展,就有必要扩大代表的名额,使移民区的各部分的利益都可以受到照顾,同时最好是把整个区域分成若干适当的部 分,每一部分派出相应的人数,这样一来,当选人就永远不会独自关心一种与选举人毫不相干的利益,并且为了审慎起见,时常举行选举是适当的:通过这种方式,当选人有可能在几个月以后回去再同群众混杂在一起,他们就不敢自我苦吃,从而他们对于公众的忠实也就会 有所保证。因为这种不时的互换会同社会的每一部分建立共同的利害关系,各部分就会自然地互相支援,正是基于这一点(不是基于帝王的无意义的名号),才产生政府的力量和被统治者的幸福。

这便是政府的起源和兴起;也就是说,这是由于人们德行的软弱无力而有必要采用的治理世界的方式;由此也可看出政府的意图和目的,即自由与安全。不管我们的眼睛在纷然杂陈的事物面前如何眼花镣乱,或者我们的耳朵如何受音响的欺骗,也不管偏颇的见解如何把 我们的意志引入歧途,或者个人的利害关系如何迷了我们的心窍,自然和理性的坦率的呼声也毕竟会说这是对的。我对于政体的这种想法,是从一项无法推翻的自然原理推论出来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愈是简单,它愈不容易发生素乱,即使发生素乱也比较容易纠正;根据 这项原理,我现在想对大肆吹嘘的英国政体说几句话。在制定英国政体的黑暗的奴隶时代,它是光荣的,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在字内暴政肆虐的时候,尽量不脱离这种政体,那也是一种光荣的出路。可是,要论证现在这个政体是不完备的、不稳固的、不能产生它应有的效果 的,那倒是容易的。专制政体(虽然这是人类本性的耻辱)有这样的好处,就是它们来得简单,如果人民受苦遭难,他们知道他们的苦难是从谁的头脑里产生出来的;也知道补救的办法;没有五花八门的原因和救苦消灾的方法使他们茫然失措。可是英国的政体十分复杂,全 国人民可能受苦多年而根本发现不出这是哪一方面的过错;有些人会这样说,有些人会那样说,每一个政治医生开的药方也各不相同。我知道,要克服地区的或由来已久的偏见是困难的,可是如果我们耐心考察一下英国政体的组成部分,我们就会看出它们是羼杂着一些新的 共和政体因素的两种古代暴政的肮脏残余。

第一,由国王所体现的君主政体暴政的残余。

第二,由上议院所体现的贵族政治暴政的残余。

第三,由下议院所体现的新的共和政体的成分;而英国的自由使是以下议院的效能为基础的。

前两种是世袭的,与人民无关;因此,从法治上讲,它们对于国家的自由是毫无贡献的。

要说英国的政体是三种势力的合一,互相牵制,那是可笑的;这句话不是毫无意义,便是不折不扣的自相矛盾。

所谓下议院是对国王的一种牵制,这话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如果没有人监督,对国王是不能信任的;或者换句话说,渴望保持专制政权的欲念是君主政体的固有的弊病。

第二,为此而被任命的下议院议员不是比国王贤明,便是更值得信任。

可是,这同样的政体先是授权下议院,使它可以用不同意国家预算的办法来牵制国王,以后却又授权国王,使他有权否决下议院的其他议案,借此来牵制下议院;于是它又含有这样的意思:国王比它已经认为较国王贤明的那些人来得贤明。真是荒唐透顶!

在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获得广博的见闻,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玉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相互敌对 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

有些作家曾经这样地解释英国的政体:他们说国王是一方面,人民是另一方面;上议院是代表国王的议院,下议院是代表人民的议院;可是这种解释把议会的一切特征割裂开来,不能自圆其说;纵然文章做得很漂亮,但一经推敲,它们却显得毫无根据和意义含混了;而 且总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哪怕是绝顶讲究的文字,如果所描述的是一种决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或者是一种颇为费解而无法描述的事情,也只能是一堆响亮的字眼,它们固然好听,却缺乏思想内容。其原因是,这种解释包含一个先决问题,那就是说,既然

国王所凭借的权力是人民不敢信任的,并且常常不得不加以牵制,那么这个国王怎么会产生的呢?这样一种权力决不会是贤明的人民所赋予的,任何需要牵制的权力也不会是从上帝那里得来的;然而宪法的条文却规定这样的权力要存在的。

宪法条文不能起到它应起的作用;这个手段不能也不会达到目的,而全盘的事情等于是一种“自杀”:因为,既然较重的秤砣总会称起分量较小的东西,既然一架机器的各个轮子都由一个轮子推动,我们还需要知道的,就是在这个政体中哪一种权力最为重要,因为那种 权力将起着支配作用:虽然其他的权力,或其中的一部分,可以阻碍或所谓牵制它的运转的速度,但是只要它们无法使它停止,它们的努力总是白费的:第一个动力终将为所欲为,而它在速度上感到不足的,在时间上可以得到弥补。

国王是英国政体中这个压倒一切的部分,这一点是不必明说的,而他仅仅因为给人以地位和津贴,才获得他那全部的势力,这一点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虽然我们十分聪明,曾经对专制君主政体关门下锁,但同时我们也十分愚蠢,曾让国王掌握了钥匙。

英国人支持他们自己的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统治的政府,这种偏见一半来自理智,一半来自民族自傲,甚或以后者的成分居多。在英国,个人无疑地要比在其他国家安全一些:但是国王的意志无论在英国或法国都同样是国家的法律,所不同的是,英国国王的意志不 是直接从他的口里表达出来,而是通过议会法令的可怕的形式交给人民的。因为查理一世的命运只是使得国王们更为狡猾,不是更为正直。

因此,撇开所有那些赞成形式和结构的民族自傲与偏见不谈,昭然若揭的真理是:英国国王所以不象土耳其国王那样暴虐,这完全是由于人民的素质,而不是由于政府的体制。

对于英国政权形式的体制方面的错误作一番探讨,在目前是非常必要的;当我们还受到某种突出的偏爱的影响的时候,我们就决不能予人以公正的评价,同样地,当我们还受到任何顽固的偏见的束缚的时候,我们也就不能对自己作出公平的论断。一个眷恋娟妓的男子是 不配选择或品评妻子的,同样地,任何赞成一个腐朽政体的成见也将使我们不能识别一个好的政体。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第2个回答  2008-07-16
英: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
法: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
第3个回答  2008-07-16
英国:政体是君主立宪制。该政体下,国王只是一种象征,表面上有宣战、媾和、人事任免权等,但是实际上真正的权力集中在议会手中。(议会分上、下两院,后议会权力逐渐转移到内阁手中,内阁长官即是首相。)你可以记住这句话:“假如议会把一份判决伊丽莎白女王死刑的判决书拿到女王面前签字,女王也不得不签。”
法国:实行的是民主共和制。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特别是主要按照议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法国是议会共和制。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