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代的科举数量问题

明朝的会试是三年举行一次,每次录取人数不过百来人.我想知道,这个录取比例是多少,也就是说一般有多少举人参加考试?另外,以湖广为例,每年乡试录取的举人大概有多少人呢?有多少秀才参加考试?

明初取士途径有四,即科举,举贡(举人会试不第可申请入国子监为举监,再由荐举或考选入仕),吏员(由吏进升为官)及荐举(被推荐入仕).「荐举」行於明初,明英宗后不常举;「吏员」虽能选拔甚多官吏,但并非科举范围,故不论;至於「举贡」虽与科举有关,但不属正途出身,於明中叶后亦渐废弃.故明代主要的入仕途径为「科举」.内容如下:
一.应试资格
明代提倡学校与科举结合,参加科举者须为国子监或府州县学的学生.为免遗漏人才,又许官员推举具学行而未仕的士子,或未入流的吏员应举.惟娼优子弟,父母丁忧者及被罢的吏员,一律不准应试.

二.入仕程序:明代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和各省举行考试,考试分为四个阶段.
1. 童试(县试)
县试分为三级,分别是由知县主考的「县试」,由知府主考的「府试」及由提督学政主考的「院试」.每逢寅,巳,申,亥年举行考试.通过三阶段童试而中举者,称「生员」或「秀才」(无论士子年纪多大,凡未通过童试者,皆称「童生」).
2. 乡试
通过童试的生员可参加乡试.乡试分别在各省举行,共有三场,由皇帝派遣正,副主考官主持,中式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因乡试於秋天举行,又称「秋试」.考试每逢子,卯,午,酉年的八月初九举行,每隔三日举行一场.
3. 会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须於次年春天到京师,应礼部主持的会试.会试由皇帝特派正,副总裁主考官主持.考试亦分三场,中式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因在春季考试,又称「春闱」或「春试」.考试每逢丑,辰,未,戌年的二月初九举行,每隔三日举行一场.
4. 殿试(廷试)
会试中式的贡士最后须经「廷试」,廷试原由天子亲自策试,但明代皇帝多不出席,委官员代试.目的仅在评定进士的等第(贡士通过廷试后便称进士),故贡士於廷试中不会被黜落.考试通常在三月朔日举行.经廷试后,进士被定为三等,即一,二及三甲,一甲有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及「探花」,称「赐进士及第」;二甲有多名,称「赐进士出身」;三甲亦有多名,称「赐同进士出身」,而第二,三甲的第一名称「传胪」.此外,明代亦设武举,入仕程序与文科举相同,亦分秀才,举人及进士等级,所试的是各式武艺,中式者获授武官.

三.应用文体
明代科举除有指定课本外,内容大抵承袭唐宋,到明中叶时,答题形式却出现转变,顾炎武《曰知录》说:「(明英宗)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宪宗)成化廿三年(1487)会试,始定八股之制.」可知明宪宗时始规定以格式化的八股文应试.所谓「八股文」,如《明史选举志》说:「其文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即文章以破题(解释题目),承题(发挥意见),起讲(说理)及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总结)等八段结构,将全文分为四个段落,每个段落皆有两段对偶的文句.字数规定在300至700字间.

四.试卷及试场规制
试卷方面,首页须书应举者三代姓名,籍贯,考试日期等,在文字上须避御名,庙号等讳.试场规则方面,参与科举的官员全是临时委派,规定乡试与会试的主考官为二人;乡试另设同考官四人,会试八人.试场则称「贡院」,考官入院后,封锁内外门户,称「锁院」.考生於独立房间应考,称「号房」.在入场前须接受检查,称「搜检」.应考时有号军看守,称「巡逻」.至天晚未完卷者,可给烛三支(作照明及限时之用).
完卷后先取下不合格式者,再用纸遮盖考生姓名及座位编号(糊名);把原以墨笔作答的试卷(称「墨卷」),以朱笔重抄一遍而变为「朱卷」(誊录),再呈於上.殿试的考卷多由翰林学士批阅,称「读卷官」,他们初拟名次后,经天子再览.若考官作弊,轻者充军,重者立斩.从试卷及试场规制可见,明代科举的程序,又比宋代精密.

五.考试内容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大体与前代相若,其内容表列於下:
考试内容
试后程序
备注
洪武三年至十七年前的科举
第一场试经义两道及四书一道
第二场试论一道
第三场试策一道
合格者十日复试骑,射,书,算,律诸科.
士子可凭各家不同论说应考.
洪武十七年后的科举
此年颁布的「科举定式」规定,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及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及诏,诰,表各一道;第三场试时务策五道.
这年太祖亦颁定科举用的课本,规定四书以《朱子集注》,《书经》以《蔡氏传》,《诗经》采《朱子集传》,《春秋》以公羊,谷梁,左氏三传及《胡安国传》,其他如《易经》,《礼记》亦各以规定的专书为准,有了各科的专书后,士人所读全为一家之言.
能通过这些科目者不须再试
骑射.
科举的内容大致完备,但规定以古人的意见答题,较诸洪武十七年前,束缚较大.

六.授官方式
明代规定,殿试一甲第一名称状元,授从六品翰林院修撰,第二及三名(榜眼,探花),授正七品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进士的优秀者,授从七品的翰林院庶吉士,其馀进士则授给事中,御史,六部主事等京官,甚而授知州,知县等地方官.至於落第的士人及贡生,亦可申请入国子监为举监,将来若被推荐或经考选,亦有机会授低品的京官或州县官.明代科举规制比前代严密,中进士者固然前途美好,能取得低级功名的举人,亦有为官机会,大有不遗人才之意.

七.明代科举制的特色
1. 进士出身称要
明代内阁,在成祖一朝开始发挥重要性,大学士有机会参与国家大政.内阁大学士乃从翰林院中挑选,自英宗以后,非进士出身者不能入翰林.自此只有进士出身者,才能入内阁(进士出身→翰林院→内阁),《明史职官志》说:「(英宗)天顺二年后,(翰林)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诚然,明代大学士由进士出身的占十分九.明代内阁相等於宰相机构,只有进士出身者可选入,暗示从科举出身才能任中枢要职.
2. 科举为入仕主流
明初取士途径有四,但至中叶只馀吏员,举贡及科举,以科举最为称要.如只有进士出身者可入内阁,为科举出身者,提供最高的仕途保障,且较重要的京官,亦多为进士.赵翼《陔馀丛考有明进士之重条》说:「凡京官称要之职,尽进士出身,举人皆不得与.」其实,地方较重要的官员,亦多用进士,在升迁上,科举出身者亦占优.明代虽有多种入仕途径,然最称要的,只有科举一途.
3. 学校与科举结合
明太祖认为「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洪武二年诏),遂规定设立学校,在京师设国子监(太学),地方设府,州,县学,社学和书院.洪武八年颁行学校贡举事宜,规定凡应科举者,必出自学校,二者的关系如《明史选举志》说:「(天下人才)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学校者,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又说:「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者可不由科举」之说,即国子监学生表现优者,可直接得官而无须再经科举.换言之,参加科举者必经学校,但学校出身者又有机会不经科举,直接授官.另一方面,科举及第后的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必授翰林院编修等职,以在翰林院加以磨练.故翰林院为变相学校,专责培育官员.可见学校与科举的关系紧密.
4. 取士名额南多於北
自中国经济及文化重心南移后,科举取士限额亦受影响.钱穆《国史大纲》指出,科举的取录额,有南多於北的趋势.太祖洪武三年南方的乡试取士额为310人,但北方限取200人;英宗正统五年南方乡试取485人,北方仅限255人.会试取录额方面,会试分为三卷,即南卷(南方地区)北卷(北方地区)及「中卷」(指广西,云南等南方地区),整个会试取於南卷之士占55%,中卷占10%;北卷仅占35%.殿试及第人数方面,由洪武四年至万历四十四年,共245年,每科状元,榜眼,探花及会元共244人,南人竟占215名,北人仅占29名.反映明代文化重心已经南移,科举亦出现重南轻北之势,形成「南人恒多;北人恒少」的现象.
5. 商人得应科举
中国以农立国,商人向受歧视,自汉以来,政府一直压抑商人的社会地位,如禁止商人入仕.但明代由於社会经济发达,商人拥有强大经济实力,政府亦不得不作出让步.明代规定,商人不可於本乡应考,但准其在其他地区落籍,再以新的户籍报考.如此,商人亦有机会为官,形成前所末有的「士商混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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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0
每三年一次,在乡试之前举行。由于各省直人口多寡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一,甚至相差悬殊,故科考规模也就因省直而异。因相关资料缺乏,目前尚无法完全弄清各省直每科科考的具体规模状况,但据现有资料至少可以做出以下判断:各省直科考规模的大小直接取决于本省直准备应试的生员和儒士的多少,多者上万乃至数万人,如江西嘉靖三十七年就达“万人,隆庆四年,仅选“遗才”的覆试,参加者竟近“四万人;浙江万历十年参加科考者也“至二万余员”.少者仅数千人,如贵州,弘治十二年“学校至二十四处、生徒至四千余人;嘉靖十四奏准单独开科乡试,估计应科考者也不过五六千人。《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第七章《明代的科举制度》中指出:乡试录取率,永乐时“大约为10%”,景泰七年顺天乡试“为7.5%”,嘉靖末年可能“低于4%”;会试录取率“大约在1/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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