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众议院和参议院有什么不同?各自是怎么划分的?

总觉得有时候他们比总统权利还要大,总统只不过是他们的代言人罢了。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 ,每州 2 名 ,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 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 ,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 2年改选1/3 ,连选得连任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 ,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 ,人数固定为435名 ,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 2年,连选得连任。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国会两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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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1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the Speaker)直译为[众议院议长]。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立法职能
大多数法案会送入国会两院其中之一。宪法规定『所有将增加岁入的法案应由众议院首议』。所以参议院无权提案征税。参议院所无权首议的拨款法案或授权开支联邦资金的法案,众议院可自行提出。历史上,参议院曾论争此一有利于众议院的解释。然而,对参议院所提出的拨款法案,众议院就是拒绝审理,因此实际上奠定了这项论争的结果。宪法阻拦参议院讨论岁入相关法案是基于英国国会的运作方式,在英国只有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可行提出该种议案。

虽然不能自行提出岁入法案,参议院仍有权对之修订或驳回。正如伍德罗·威尔逊所写道:参议员(对岁入案)的修订权已达到所能容许的最宽松范围。上议院可以加入自己喜欢的条文,可以完全与初始提案无关且插入全新的条款,调整开支数目甚至其目的。就从众望所归的会议厅所送来的资料而言,他们立下的是全新的法条。

包含岁入法案在内,任何法案都须经参众两院认可才能成为法律。两院必须通过完完全全相同一致的法案版本。若有不同,可召开两院议员联席的协商委员会(conference committee)解决。法案通过参议院的流程,请见国会行为(Act of Congress)。

分权与制衡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宪法授权众议院因『叛乱、贪污或其他轻重罪行』而弹劾联邦官员,并授权参议院作同样的尝试。众议院可经简单多数表决通过弹劾案,而参议院须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定案。经判决确定的政府官员自动解职,参议院可进一步禁制被告将来再任公职。在弹劾过程中不准有其他的惩处。然而,被弹劾者有可能在一般法庭上面对罪行惩罚。

在美国历史上,众议院曾十六次弹劾政府官员,其中七位官员遭判决解职(其中一人在参议院完成审判前辞职)。只有两名总统曾遭弹劾:1868年的安德鲁·杰克逊与1999年的比尔·克林顿。两椿弹劾案都以失败告终。在杰克逊一案中,参议院仅以一票之差未达判决成立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宪法规定‘选举须由州府举行,各州的代表各有一票’选举人团中的平手僵局非常罕见。在美国历史上,众议院仅有两次须打破此种僵局。在1800年众议院选出托玛斯·杰弗逊挤下阿伦·伯尔(Aaron Burr)。在1824年众议院选出约翰·昆西·亚当斯挤下安德鲁·杰克逊。打破僵局以选出副总统的权力属于参议院。
第2个回答  2015-12-09
  参议院(英语: States Senate)是国会的两院之一。美国每一地区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区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置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参议员需30岁以上,9年美国公民。
  美国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the Speaker)直译为“众议院议长”。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两院功能基本相同,但是有些分类不一样。参议院因为人数较少,目前享有的权利比众议院大些,但不是很大。不象英国的上院,美国的参议院有真实的权利,而英国的上院权利很小。在美国,每个法案都必须经过两院的批准,才可以递交总统签字成为法律。即使总统拒绝,两院可以分别以2/3的投票使该法案不经总统批准而自动生效成为法律。所以,议会的权利很大,高于总统。而且,美国的宪法规定,总统不能解散议会。但是,议会可以弹劾总统。
第3个回答  2013-10-23
据我的个人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字一字敲出来的):1.众议院按照各州人口比例分配代表,总共438名;参议员按照各州平均分配代表,50各州每州2名即100名。2.参议院拥有的权利比众议院更为广泛。参议院虽然不能自行提出增税、拨款和联邦资金开支法案,但是却可以对众议院提出的这些法案予以驳回和修改。3.参议院可以批准总统缔结条约,对总统提出的人事任免案进行表决。政府部门首长、内阁成员、大使、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和联邦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4可以弹劾总统和联邦官员体现了参议院至上的权利。美国历史上参议院曾十六次弹劾政府官员,七位官员遭判决解职。有三妻弹劾总统事件:支持南方奴隶主复辟的安德鲁.约翰逊、水门事件的尼克松、克林顿。5.乔治.华盛顿称参议院的功能类似于将法条放在碟子里冷一冷。参议院任期长达六年,而众议院只有两年。6.(补充)美国参议院坐落于国会山的北侧,和南侧的众议院相邻;在美国邦联(非联邦)时,仅有一院制。1787年,效仿英国设立的上下两院,下院代表人民,上院代表精英。其理念是,多数人容易冲动和引发暴政,而少数精英组成的参议院可以防止和遏制多数人的冲动。
第4个回答  2013-10-23
美国是总统制民主共和政体 美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三军总司令都是美国总统.(总统是最高权力拥有者,是政治和军事力量的领导者);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开)
美国是典型的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宪法规定国会行使立法权,以总统为首的政府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

【国会与总统的关系】总统领导政府各部,有权任命政府高级官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有权缔结外交条约,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总统还是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统率正规军和民兵。

国会有权对以总统为首的政府官员进行弹劾和审判;有权拒绝拨款;有权否决总统的人事提名,有权否决政府缔结的外交条约;有权中止总统的不宣而战;有权从总统处获得信息(即总统有义务经常向国会递交国情咨文)。本世纪中叶以后国会又通过一系列法律确定了由上述权力派生出的对行政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力。

总统对国会有权提出立法建议,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任命联邦法院法官,有权决定特赦。

【国会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宪法授权联邦法院审判一切违反联邦宪法与法律的案件。最高法院因此获得了司法审查权,即对宪法进行权威解释的权力。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决议和行政部门的一切行政法规、行政命令、政策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一旦某项法律被宣布为违宪,则该项法律不得再被援引或执行。国会有权对联邦法官进行弹劾和审判,有权重新制定法律以纠正法院的误判。

【国会与宪法监督机关的关系】宪法监督机关是最高法院。
所以没有什么绝对的权利 美国信奉的是权利的制约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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