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是什么?

如题所述

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月末,将某种材料期初结存数量和本月收入数量为权数,用来计算出该材料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具体地说,这种方法是将某材料的月初库存金额与本月购入的金额之和除以月初库存数量与本月购进数量之和,所求得的该种材料月末平均单价,即作为本月发出材料成本的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末平均单价=(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各批材料金额)/(月出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各批材料数量)
发出材料成本=发出材料数量×月末平均单价
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计算手续简便。缺点是:第一,采用这种方法,必须要到月末才能计算出全月的加权平均单价,这显然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第二,按照月末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库存材料价值,与现行成本相比,有比较大的差异。当物价呈现上升趋势时,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将低于现行成本;反之,当物价呈现下降趋势时,那么,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又将高于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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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6
加权平均法是以月初结存金额加全月收入存货金额,除以月初存货数量加全月收入存货数量,算出
以数量为权数的存货平均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这种平均单价一般在月末平均加权一次。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加权平均单价*本期发出存货数量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加权平均单价*期末结存存货数量

如果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单价不是整数,为了保持账面数字之间的平衡关系,可以采用倒挤成本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加权平均单价*期末结存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结存存货成本

采用这种计价方法,发出存货的单价只在月末计算一次,可以大大地简化平时的核算工作量,且计算方法简单。但是,这种方法平时从账上无法提供发出及结存存货的单价和金额,因而,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品种较少,且前后收入存货单位成本相差较大的企业采用。
第2个回答  2007-04-07
举个例子,大兴公司2005年期初存货10000件,成本为40 000元,本期销货60 000件。本期进货情况如下;
日期 单价 数量
4月7日 4.10元 20 000件
5月18日 4.15元 30 000件
9月6日 4.21元 20 000件
11月20日 4.25元 8 000件
采用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
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40000+20000*4.1+30000*4.15+20000*4.21+8000*4.25)/(10000+20000+30000+20000+8000)=4.1443

发出存货成本=60000*1.1443=68658元

本期分录: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658
贷:原材料 68658

一次性加权平均法是相对于移动加权平均法来说的,一次性加权平均法是一个会计期间只采用一次以上这种加权计算法。

而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每次销售的时候都要按加权计算法计算。假如一个月内卖10次货,那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月底内用加权算法计算一次,而移动是每次卖货都要用加权算法计算。移动加权平均法在频繁销货的时候计算量很大
第3个回答  2020-12-08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第4个回答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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